本报北京4月5日电(记者张蕾)环境保护部5日发布2017年第一季度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第一季度,“2+26”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42.8%,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0.7%,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0%;PM10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9%。第一季度,“2+26”城市空气质量较差的后10位城市依次是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安阳、焦作、长治、鹤壁、太原和衡水。
分析第一季度“2+26”城市空气质量不容乐观的原因,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合研究总体专家组综合经济数据、排放数据、气象条件和卫星遥感结果,认为是经济活动和机动车使用造成的大气污染排放量增加,抵消了冬季采暖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小——总体看,污染物排放超过大气环境容量,是重污染形成的内因。此外,2016年入冬以来,冷空气活动较往年异常偏弱,气象条件持续不利,也抬高了PM2.5的浓度。
记者同时了解到,为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保部决定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对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指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连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等26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