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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25日 星期六

    全国律协规范律师执业“三条底线”

    作者:本报记者 梁捷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25日 02版)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梁捷24日从全国律师协会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有效促进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制定了《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则(试行)》,规范了律师执业应坚守的三条底线。

     

        据介绍,全国律协修正案新增内容共两条:一是增加“两拥护”的内容,即“律师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二是增加律师应当坚守的三条底线,即“律师不得利用律师身份和以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炒作个案,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不得利用律师身份策划、煽动、组织有关利益群体,干扰、破坏正常社会秩序;不得利用律师身份教唆、指使当事人串供、伪造证据,干扰正常司法活动”。

     

        全国律协还对《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细化了纪律处分的程序,详细规定了受理、立案、回避、调查、决定、复查、调解等处分程序,建立了调查和惩戒相分离制度,增加了“惩戒委员会对决定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委派两名以上委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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