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人们对于文化的需求蓬勃兴起。弹古琴、赏书法、学绘画等,不再是文人雅士的独特趣味,而成为越来越多老百姓的共同追求。这种追求与功利无关,而是希望在艺术的熏陶中获得个体精神的放松、愉悦。这种良好的文化氛围意味着,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们的文化艺术正迎来繁荣发展的新时期。
不过,文化艺术在蓬勃发展中也出现了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情况。因此,我们需要厘清文艺领域好与不好的标准。那么,一件好的文艺作品,一名好的文艺工作者,应该遵从什么样的标准?我觉得应该具备“五个性”。
首先是艺术性。文艺作品没有艺术性,技术技巧再好,也会没有灵魂,也就不能被称为文艺作品。一个文艺工作者,没有艺术追求,也是一个不合格的文艺工作者。
其次是学术性。文艺作品的品位要提升须具备一定的学术价值。文艺工作者的水平要提高,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修养。这种修养,不光是技术的提升,还需要各种文化滋养。文艺工作者只有多学习,多思考,才能将各种知识融会贯通,并注入自己的作品中,从而提升作品的学术品位。
第三是市场性。市场性不是说作品能卖多少钱或者艺术家的身价值多少,而是指社会对一个作品和一个艺术家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任何文艺作品都需要经受市场检验、社会检验和时代检验,这种检验是一种有效的艺术反射,经过市场、社会和时代的检验,有利于帮助艺术家提高创作水平。
第四是个性。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对于艺术家来说,个性尤其重要。只是重复而没有个性的作品——即使是精致的重复——也不会成为伟大的作品。当然,个性不是把无知当有趣,也不能把狂妄当个性。艺术个性要在深入了解并尊重中华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培养,而不能为哗众取宠动辄去扯西方的虎皮,来反我们的文化传统。那种言必称西方的艺术思维,不是故弄玄虚,就是缺乏文化自信。
最后一个是政治性。我强调的政治性,不是说文艺工作者都要从政,而是说文艺作品要发挥对社会大众的引导功能、教育功能。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有云:“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对此,我深表认同。艺术家一定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历史责任,宣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主动担负起服务群众、引导群众、感化群众的责任,这样才能无愧于艺术家的称号。
(作者:李采姣 系宁波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宁波大学潘天寿艺术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