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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17日 星期五

    食药监总局:依法调查食品营销欺诈乱象

    作者:本报记者 陈海波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17日 07版)

        本报北京3月16日电(记者陈海波)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食品营销欺诈乱象,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16日表示,他们已要求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调查,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罚。

     

        该发言人指出,针对食品产品、生产经营、宣传信息等欺诈行为,食药监总局制订了《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已向社会征求完意见,即将发布。根据该办法,以网络、电话、电视、广播、讲座、会议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将被认定为食品宣传欺诈,并要对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普通食品不能声称功能,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消费者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时要认清包装上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和批准文号。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要警惕“专家义诊、权威证明、免费试用、宣称疗效”等非法宣传营销陷阱,科学、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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