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进程】
【民法典编纂时间表】
按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计划,民法典编纂工作拟按照“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
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提请2017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3月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具体工作安排可作必要调整。各分编目前考虑分为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
【民法总则·大事记】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先后4次启动民法制定和民法典编纂工作。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民法通则。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具有民法总则性质的民法基本法,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要“编纂民法典”。
2015年3月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成立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5家单位参加的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并组织了工作专班开展民法典编纂工作。
2016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民法典编纂工作和民法总则草案几个主要问题的汇报。民法典立法加速。
2016年6月27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2016年7月5日,民法总则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共有13802人参与,提出65093条修改意见。
2016年10月31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
2016年11月18日至12月17日,民法总则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960人参与,提出3038条修改意见。
2016年12月19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
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6日,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660人参与,提出2096条修改意见。
2017年3月8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