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电(记者靳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22日修订印发。《规定》要求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设透明法庭,并借助诉讼服务平台为依法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开辟庭审公开新路径。
同时,《规定》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为提升审判质效增添助力。一是注重引入现代技术手段应用于审判工作中,从庭审录音录像的硬件配置、录制、存储、管理、使用等方面充分提升审判质效。二是将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引入庭审记录,规定通过使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同步转换生成的庭审文字记录,经相关人员核对签字后作为法庭笔录管理和使用。三是使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法庭笔录,实现庭审记录改革的重大突破,有利于提升庭审效率,使法庭笔录最大程度地体现直接言词和客观真实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