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县累计达到1842个,占全国总数的62.4%。”在23日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表示。
当日发布的《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七省市的所有县级单位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评估,湖北、安徽、山东、吉林四省通过认定的县比例超过80%。
义务教育普及迈入均等化
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到2011年所有省(区市)通过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解决了“有学上”和受教育机会公平的问题。
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以及2013年启动的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普及迈入第二阶段,就是要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标准化,满足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需求。
针对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存在明显差距的现实,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张志勇指出:“落实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我们要用督导评估认定机制推动政府职责的落实。”
山西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李东福认为:“3年来的教育督导工作在促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台阶’‘上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校际软硬件差距缩小
《报告》显示,各地从教师配置、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到特殊群体关爱各方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及发展,累计投入2.73万亿元,使义务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出。
何秀超表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教育督导的重中之重,要从软硬件两个方面不断缩小校际差距、提升教育质量。软硬件中,教师队伍和办学条件这两项是最明显的。”
从教师队伍来看,4年来,全国共新补充教师约130万名,其中2016年新补充33.6万人,乡村学校紧缺的音体美科学信息教师22.8万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重点向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倾斜。贵州“十二五”以来共招聘特岗教师5.3万名,连续几年招聘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特岗计划”覆盖全省88个县;广东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比当地城镇教师高出15%。
从办学条件来看,各级政府以“全面改薄”、学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促进校际、城乡之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趋均衡。4年来全国共新建学校1.2万所,改扩建学校19.1万所,新增学位近2000万个。内蒙古锡林浩特所有中小学实现体育馆、塑胶操场、录播室、电子大屏“全覆盖”;福建为4683所完小以上农村中小学接入20M宽带,并支付5年的宽带使用费。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康园小学教师周佳泉说:“学校变化、区域教育发展让我感受到均衡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的直接体现。”
中西部是攻坚难点
为了掌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未达标县的动态变化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尚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1200多个县进行了过程性监测,结果显示,未认定县的差异系数为小学0.76、初中0.51,明显高于2016年通过认定县0.45和0.33的差异系数。可见,未认定县的均衡水平明显低于国家标准、更低于已认定的1800多个县,实现均衡发展目标难度较大。
记者在《报告》所附的“各省基本均衡认定工作进度”排序表中发现,完成率低于50%的十个省区全部地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包括西藏、新疆、河南、青海、贵州、云南、湖南、黑龙江、广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对此,何秀超表示:“中西部地区分别有48.5%、54.51%的县尚未认定,将是攻坚难点地区;单看小学差异系数指标,尚有56.9%的未认定县达不到要求,比例较高,仍将是攻坚难点学段。”
据《报告》分析,未认定县的义务教育主要存在经费保障未完全落实、办学条件存在薄弱环节、教师队伍亟待加强、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资源使用率有待提高、特殊群体教育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对全国各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同三个群体,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分别提出不同要求。未达标地区要加大统筹力度,确保目标如期实现;已实现基本均衡目标的县要做好动态监测,巩固工作成果;基本均衡水平较高的地区将率先向优质均衡推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一体化。
(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本报记者 柴如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