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随笔】
日前,一则“我不想死,请帮帮我这个无助的16岁女孩”的求助函在网上流传,发帖者是已故“亚洲大力士”才力之女才巾涵。据悉,才巾涵去年7月查出甲状腺瘤,9月份被确诊为恶性肿瘤。其母刘成菊与才力一样,都是举重运动员,退役后满身伤病,2013年患乳腺癌,生活无着落,卖掉房子回辽宁抚顺与母亲同住。
应当说,刘成菊母女相继罹患癌症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但退役后生活窘困的运动员并不少见。沈阳体育学院曾针对全省322名现役省队队员和20名退役运动员进行过问卷调查,发现其中298名有过损伤经历,损伤比率高达87.1%。由于运动员“服役”过程中文化教育缺失、保障制度匮乏,有近6成运动员退役后就业无门。才力就是因为退役后没有工作,不得不回到体育大院当保安,最后贫病交加,33岁英年早逝。
尽管有关部门近些年不断完善运动员退役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缓解伤病给运动员造成的经济困难起了一定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行保障制度不断暴露出诸多的不适应,包括伤残影响的长期性与一次性保险救助额度之间的不适应,运动员伤残的普遍性和受保对象的规定性之间的不适应等。化解运动员职业风险,帮助他们在人生的“下半场”胜出,不仅事关竞技体育发展,而且也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
体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人、塑造人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但现实中的竞技体育理念更多地表现为“以金牌为本”,而不是“以运动员为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成绩、金牌和荣誉,运动员的文化学习、综合素质培养甚至身体健康往往被放在次要的位置。为此,有关部门一是要尽快转变理念、采取措施,尽快补齐文化教育素质这一影响运动员就业的短板;二是要建立健全运动员就业和创业服务机构,实施分类指导和定向救助,提高运动员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职场竞争力。
希望有关部门以才力女儿求助事件为契机,抓住冬奥会在中国举办的有利时机,不断完善退役运动员保障机制,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为退役运动员提供更多的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