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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21日 星期二

    城区就读农村学生“回流”趋势明显

    作者:本报记者 柴如瑾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21日 06版)

        本报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柴如瑾 20日从教育部获悉,自2016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在城区就读的农村学生“回流”趋势明显,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基本实现。

     

        针对义务教育突出存在的“城镇挤”和“农村弱”问题,教育部组织开展了消除大班额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自查等工作,出台实施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等,研究制订了加强控辍保学、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等配套文件。

     

        各地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探索实施了行之有效的举措。山东鼓励各地采取城区高中外迁办学,初中利用高中校舍、小学利用初中校舍梯次补位办学的办法,扩大城区学校办学空间。截至2016年年底,山东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已完成1830所,占三年规划的61%。辽宁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不再新增56人以上的“大班额”,并计划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乡教育二元结构壁垒。

     

        通过扶持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科学合理布局中小学校,各地农村学生的回流趋势明显。江西按每1万人口左右布局1所完全小学、每3.5万人口左右布局1所初中的原则,加强住宅区配套学校建设。江西弋阳2015年与2012年相比,全县小学生增长了4913人,其中70.61%在农村,农村学校在校生比率增长了5.09%。甘肃平凉通过推行“一校多点”模式,由挂靠的中心学校委派教师实行联校走教,解决了小规模学校音体美等课程开设不齐等问题。2015至2016学年,平凉市由城区转回农村学校学生3897人,农村小学在校学生达6.2万人。

     

        各地还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等,作为提升农村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比如,内蒙古要求城镇中小学校教师须有在农村牧区中小学或薄弱学校连续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才可晋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江苏南京中小学教师近3年来轮岗交流共计7800人,每年流动比例超过符合条件的15%;江西弋阳2013年以来招聘年轻优秀教师579名,除高中教师外,其余95%全部分配到农村缺编学校任教;河南将乡村教师住房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继续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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