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吴娜17日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出版物“质量管理2017”专项工作已于近日启动。
据了解,出版物质量是此次专项工作的检查重点之一,主要检查2016年以来国内出版的辞书、社科、文艺、教辅、少儿和生活类出版物的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加大对引进版出版物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的检查力度。时间分两个阶段:今年3—6月,重点检查辞书、社科和文艺类出版物;7—10月,重点检查教辅、少儿和生活类出版物。
相关负责人表示,检查不合格的出版物,将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全部收回,不得参加任何评奖推优活动。连续两年在抽查中有不合格出版物的出版单位,或同一批次抽查有两种不合格出版物的出版单位,不得参加当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
造成出版物不合格的责任编辑,两年内不得晋升出版方面职称;对1年内造成3种以上出版物不合格或连续两年造成出版物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将责成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年内不得从事编辑出版工作。
相关类别出版物连续两年检查不合格的,将复核其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对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法条件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撤销其相关出版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