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9日电 记者陈晨9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关于切实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日前印发。意见明确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权益维护渠道,在提高12315专用电话畅通率的基础上,强化12315互联网及移动互联受理渠道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充分发挥12315电话平台的作用,加强12315电话平台建设和各地12315数据库和数据分析中心建设,完善数据采集上报制度;积极推进12315进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等经营主体工作,引导和督促经营者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健全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侵权赔偿等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