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2月8日电(记者赵洪波、朱伟华)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委了解到,2016年,哈尔滨市对4批次60家市直单位进行巡察,共巡察发现问题815个,立行立改183件,移交线索148条。严惩“蝇贪”和腐败问题,释放巡察影响力,在全市上下形成有力震慑。
哈尔滨市委从体制机制入手,建立了市委常委会、“五人小组”会、领导小组会、巡察组长会“四级会议”体系,有效发挥全市巡察工作指挥枢纽和领导中枢作用。哈尔滨还选调20名正副局级干部和40名正处级干部,建立起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库。同时,面向纪检、组织、检察、审计等部门,遴选各类专业人员300余人,建立巡察人才库,作为巡察力量的必要补充和后备。
借鉴巡视理念和经验,哈尔滨市不断完善制度性建设,制定了《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方案》《哈尔滨市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建立了巡察组与巡察对象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巡察干部“八个严禁”,重点防范“灯下黑”问题的发生,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哈尔滨还改变以往巡察结束后集中反馈、集中整改的惯例,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归纳分类,提出明确的处置建议,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目前已立行立改183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484件,已全部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对涉嫌违纪的148件问题线索,按照管辖权限和问题性质,已采取移交、督办等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