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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08日 星期三

    辽宁“放管服”改革

    让群众办事“不求人”

    作者:本报记者 刘勇、毕玉才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08日 03版)

        本报沈阳2月7日电(记者刘勇、毕玉才)7日,记者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坚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目前政府部门保留行政职权1722项,其中行政许可341项,分别比党的十八大之前减少70%和58%,为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辽宁省编委办主任林国军介绍,2015年下半年以来,辽宁省政府分4批取消调整行政职权767项,放权频次和力度居全国前列。去年8月,辽宁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意见》,提出了深化审改、投资、商事、收费、职业资格、社会信用、市场监管、政府服务等领域改革的32项措施。现在,辽宁省政府38个部门成立了行政审批处,并全部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全省14个市全部完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组建,实行“一个部门管审批”。此外,辽宁省政府55个部门共精简处室85个、领导职数192名、人员编制104名,优化职责750余项,从组织机构上巩固和深化了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取得的成果。

     

        今年,辽宁将全面梳理2000年以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取消调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推动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同时,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继续精简规范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削减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提高审批效率,清理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最大限度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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