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是社会发展中的一大毒瘤,严重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的和谐安定,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立法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一直秉持高压打击、严厉惩处的坚决立场,通过逐步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整体上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的高发态势。
成绩的背后是过去一年里职能机关积极引入各项反拐新制度和新措施的巨大努力。在革新原有工作机制的层面,最突出的当属2016年公安部推出的“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其在失踪儿童快速查找工作机制和全国打拐DNA信息库的基础上,进一步适应“互联网+反拐”工作的时代要求,使得公安机关能够通过信息化平台与主要企业、媒体乃至广大群众进行合作,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群防群治、全民反拐的积极氛围。
诚然,迅速演进的技术社会图景要求我们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更为有效的反拐策略,由此需要紧紧抓住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加速理念的同步更新,在新综合治理思路的旗帜下主动借助信息技术优势,更广泛地发挥公民个体、社会组织、企业主体以及职能机关等多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共振效应;二是促进制度的动态衔接,以风险防范为核心要点,努力提高监测、发现以及查处的制度化响应水平,进而确保应有的法律落实程度和必要的惩罚威慑力度;三是实现权益的深度平衡,在提倡社会各方协力反拐的同时,积极建构与各自贡献相称的激励措施,从而在最大范围内打造真正的长效驱动机制。
(吴沈括,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