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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16日 星期一

    “足本”《浮生六记》的作者问题

    作者:朱文通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16日 13版)

        《光明日报·文学遗产》2017年1月2日第5版发表的关于《浮生六记》的专题文章,对“足本”后“二记”的作者问题有所涉及,本文借此再作申论。

        杨引传在苏州护龙街旧书肆中发现沈复《浮生六记》手稿的时间,最晚是在道光二十九年(1849),此时就已经是“六记已缺其二”了。然而此后不久,杨引传的妹夫王韬从地方文献中发现此前有人见过全部书稿,并把资料寄给了杨引传。光绪三年(1877),杨引传在朋友们的鼓励下,将《浮生六记》辑入《独悟庵丛钞》,自撰序一篇,并请妹夫王韬撰跋一篇,另将王韬从地方文献中发现的管贻葄关于《浮生六记》的题诗六首和潘锺瑞题词置诸书前,于次年作为《申报馆丛书续集·纪丽类》的一种,排印付梓,这是《浮生六记》最早的刊印本。光绪三十二年(1906),此书又在东吴大学出版的《雁来红丛报》上发表,才使该书逐渐流传开来。据初步统计,目前《浮生六记》的中外文版本已经多达140余种。其中,号称“足本”者只有1935年11月世界书局出版的《美化文学名著丛刊》本《浮生六记》。然而,该书出版后立即遭到林语堂等多人的种种质疑。其实,该书所附录的赵苕狂《浮生六记考》、朱剑芒《浮生六记校读后附记》对该书就已经提出了质疑,特别是责任编辑朱剑芒的质疑,以有关史实为依据,更是切中要害。赵苕狂是世界书局总编,他在文章中老老实实地说不敢判定真伪,只是出于对王均卿品格的了解,认为他还不至于作伪才出版此书,现在看来这不过是托词。如今“足本”《浮生六记》后“二记”系伪造,早已有了定论。但是,后“二记”究竟是何人伪造,目前仍难断定。

        首先应该区别“足本”《浮生六记》后“二记”的捉刀人和世界书局出版“足本”《浮生六记》的策划人。毫无疑问,世界书局出版“足本”《浮生六记》的策划人应该是王均卿。郑逸梅1981年撰写《〈浮生六记〉的“足本”问题》指出,王均卿曾经委托郑逸梅根据他提供的有关资料,补写后“二记”,被郑逸梅婉言拒绝。郑逸梅的回忆早已得到大家的公认。郑逸梅曾经于1980年9月致函俞平伯,谈到了所谓“足本”的问题:“世界书局有《浮生六记》足本,后二记不知出于何人代撰。当时王均卿一度与弟接洽,嘱撰二记,弟以笔拙不类,谢之。”得知这一切之后,俞平伯以为“今得郑老手书,上海商人请他作补,被他辞却,自是第一手材料,二记伪作,已无疑矣”。此书出版后,郑逸梅就认为“足本”《浮生六记》后“二记”是王均卿策划的,但不一定是他亲自捉刀,世界书局当有知情者。由于策划人王均卿在此书出版前不久就已经逝世(1935),所以后“二记”的作者问题也就成了一个难解之谜。对此,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说法。

        其一,认为是王均卿撰写。如乔雨舟在1990年9月15日《文汇读书周报》发表《狗尾续貂王均卿》一文就持这种观点。徐重庆在《香港文学》2010年第11月号总第311期发表《〈浮生六记〉后两记是王均卿假托》一文,详细介绍了王均卿及其女婿季小波的生平事迹,十分珍贵,特别是其中引用季小波的书信提到:“《浮生六记》后两记实际是我岳父所作。”徐重庆认为:这“绝对可信”,似乎加重了这种观点的分量。此说恐怕是把捉刀人和策划人混为一谈了,其实季小波也没有为此说提供任何新的证据。

        其二,认为作伪者另有其人。上海文史馆馆员王瑜孙在1989年9月26日的《团结报》上发表《足本〈浮生六记〉之谜》一文,将捉刀人和策划人区别开来,明确指出后“二记”的作伪者另有其人。王瑜孙说,据大东书局同仁告知,“足本”《浮生六记》后“二记”“是出自一位叫黄楚香的寒士之手,酬劳为二百大洋”。

        其三,认为是前人所写。洪静渊在《红楼梦学刊》1982年第2期发表《读〈红楼梦〉和〈浮生六记〉补遗》一文,认为后“二记”是近僧即潘麟生所作。洪静渊认为,《浮生六记》原名《红尘忆语》,又名《独悟庵丛钞》。在同治甲戌年间,书稿曾为武林(今杭州)刺史潘麟生所得。管贻葄为之题跋,认为《红尘忆语》“只有四篇,后二篇系以沈三白自况之潘麟生所作,并为六记”。由于该文自相矛盾,错漏甚多,缺乏足够的证据,这一观点并未引起学术界的足够重视。特别要指出的是,管贻葄逝世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不可能给同治甲戌年间潘麟生所得《红尘忆语》写题跋。

        管贻葄(1788—1848),字树荃,号芝生,江苏阳湖(今常州)人,嘉庆十八年(1813)举人,曾任河南固始县知县、福建兴化知府,工诗词,著有《湘西斋诗草》二卷、《裁物象斋诗钞》等。管贻葄在世的时候确实见过全本的《浮生六记》,并留下题诗——《长洲沈处士三白以〈浮生六记〉见示,分赋六绝句》,此诗收在《裁物象斋诗钞》(道光戊戌本)中。这是目前所知对《浮生六记》最早的记述,管贻葄见到了足本的《浮生六记》,并非如洪静渊一文所说“只有四篇,后二篇系以沈三白自况之潘麟生所作,并为六记”。

        此外,还应该指出的是,管贻葄有一位堂弟名叫管贻萼,后人时有将二人混为一谈的,主要是把管贻葄误为管贻萼,洪静渊一文就有此误。

        洪静渊文章中自相矛盾之处颇多,不足为据。季小波和王瑜孙的说法均应重视,但是笔者更倾向于同意王瑜孙的观点。笔者认为,王均卿由于身体有疾等原因(不久即逝世)应该难以自己捉刀撰写后“二记”,否则,他不必冒着泄露商业机密的危险去请郑逸梅撰写。而王瑜孙从大东书局的同仁那里知道代笔人是谁也很正常,因为王均卿不仅在大东书局有投资,而且长期主持大东书局的编辑工作。

        总之,世界书局出版“足本”《浮生六记》一书的策划人是王均卿,而后“二记”的作者,即王均卿所委托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寒士黄楚香。至于黄楚香的生平事迹,只能留待今后再进一步考察。

        (作者系河北省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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