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特点,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全面推进、稳健发展,执法司法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和证券期货等领域违法犯罪,开展防止纠正冤假错案、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治理,深化户籍、出入境、边防、消防、交通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监察服务大厅建设,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措施……全国政法干警用自己的汗水和努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成绩有目共睹,但挑战亦不容忽视。当前,国际形势空前复杂,不可预测性上升;国内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增多。尤其是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矛盾复杂程度加深,违法犯罪形态不断发生变化,这些都给政法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度。
面对困难,各级政法机关必须迎难而上。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如何及时发现、有效应对矛盾风险,是各级政法机关眼下面临的重大课题。这就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必须把制度优势与技术优势结合起来,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对各类矛盾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的能力。
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各级政法机关还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坚韧不拔的意志、扎实细致的作风,把按司法规律与改革规律办事统一起来,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迎难而上,要的是巧劲。向科技要“动能”,是推动政法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对于政法机关而言,人员是有限的,但案件却是无限的,这就需要更加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思维和手段分析、解决问题,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最新成果去做传统人工手段做不了、做不好的事,从而将政法工作提升到新的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