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叶乐峰)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应用建设用地远程报批系统改进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起,各省区市必须用远程报批系统申报用地,原用地申报方式不再使用。据悉,全国建设用地远程报批系统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运行,考虑新旧政策衔接需要,原用地申报方式将同步运行一段时间。据介绍,新的远程报批系统启用后,电子报件将是国土资源部开展建设用地审查的主要依据,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对涉及跨省区市的用地预审项目,国土资源部将依据统一项目代码归集相关信息,以项目为单位受理和办理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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