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9日电(记者张翼)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公告,对现行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进行精简改革,由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调整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并按规定发布。
据介绍,国家统计局积极采用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核算方法逐步完善,GDP初步核算数的准确性不断提高,使得初步核实这一修订步骤的实际意义减小。“因初步核实与最终核实时间间隔较短,GDP数据多次修订给使用者带来不便,一些用户对此提出了改进意见,有必要进行改革。”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取消季度GDP初步核实后,年度GDP初步核算数于次年1月20日左右发布;最终核实数于隔年1月份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