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语境中,“创新”往往与产业结构和企业的转型升级联系在一起,也与大众特别是青年人的创业活动联系在一起,从而被赋予经济与技术的含义。这种理解反映了中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旨在为经济的止跌企稳和复苏回升注入新的动力,有其道理和意义。但是,就今天中国社会面临的种种问题而言,创新应当是指向社会各领域各方面的全面性活动,是在一个新的广度和深度上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并且,即使是经济结构和技术层面的创新,也属于人的意向性主体性活动,具有价值与理性的双重性,集中体现着人的精神状态和生活方式,并直接关联着社会的体制与文化。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正确而有效地开展创新活动。
大体说来,人类的活动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探索性、革新性活动,由于这类活动没有现成的经验与模式可循,所以具有一定的冒险性并有可能失败;另一类是重复性、守成性活动,这类活动较为安全也容易实现。这两大类活动各有其意义且相互依存:后者要靠前者引领与示范,前者要靠后者传承与普及。因此,这两类活动在人的生存和发展中都不可或缺。但是,从根本上看,既需要德性、智力又需要勇气的创造性、革新性活动,即我们常说的“有胆有识”的活动,更能体现人类追求自由同时也是为自己开辟生存道路的特性。通过创新,人们不断地走出自在的本能的状态,也走出停滞和僵化的循环,突破现状和陈规,造就出更具合理性和优越性的新的思想观念、规则制度和技术器具,从而实现更加自主自由地生存,因而创新也更加受到人类自己的推崇。
在创新问题上,笔者认为以下三点特别值得我们思考并形成基本的共识:
第一,创新作为人类社会的文化的行为,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价值选择和创造活动。创新目标的确定、创新方式的选择,都依赖于特有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的性质,体现并解决着人们的文化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张力。例如,在中国古代社会,伦理性的禁忌或规范产生了人的族群性与个体性之间的张力,中国人的创造多半集中在伦理和寄寓着个人的道德理想抑或精神解脱的文学艺术上,技术的发明与创造也受此规约。西方社会理性与信仰的规定或禁忌,则使许多西方人生存于此岸的经验世界与彼岸的超验世界的张力中,于是创造特别体现在科学和宗教这两大领域,其他文化形式也深受其影响。应当指出,传统社会的许多禁忌和限制对于人在特定方向上的创新起到了很大的范导和鞭策作用,但由于越来越严重地束缚、桎梏了人的个性发展和思想自由,所以势必妨害他们创造、革新的自由度与多样性。要让社会形成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就必须通过改革或变法,使被禁锢和扭曲的民族精神得到解放、振兴。而越是有利于思想理论创新的社会,越能够得到健康和顺利地发展。因此之故,我们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和国情是否有利于现代化的发展?如果它的精神或灵魂仍然具有生命力,其形式却不利于现代化的发展、不能适应人们的现代生活了,就要推动它实现创造性转换,也就是在传承中创新;如果把它当作包袱甩掉或只是教条地加以传承,我们就无法真正确立起主体性,也不可能真正深入到现代性的精神维度,主动地依据现实的可能性,推动社会的转型和创新。改革开放前后中国社会的变化,雄辩地说明了这一点。
第二,真正的创新之“新”,根本上不在于它的外观,而在于它的实质内容。从对象的角度看,它体现的是事物自身的现实可能性,从主体角度看,它体现的是人自身的目的性,无论社会哪个领域的创新,都是将对象的可能性与人的目的性给予实现并使之结合起来。因而,真正的创新必须具有“生产”性和“建设”性,生产性指的是物质方面与精神方面的增长增值;建设性指它有益于人自身及社会的成长、自组织与可持续。
第三,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发展,主要体现为物质财富的增长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结构的变化,丰厚的利润和激烈的竞争充当了这一发展的有力杠杆。走马灯一样变换的现代文化时尚,与花样翻新的商品世界一样,大都属于大众消费文化范畴。这种“创新”的价值属性当然是值得反思的。诚然,人成为人的过程就是开发和利用自然的过程,为此人类必须不断地进行技术和组织管理的探索与创造,并允许试验与失败,以努力提高生产效率,相应地改变、重构社会的结构和机制。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尤为必要。因而,我们今天的创新,既要重视环保和绿色科技水平的提升,还要重视人的心灵和精神世界的自由、充实与丰富;既要服务于我们自身新的发展,还应当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发挥积极的作用。就此而言,笔者认为,老子“道法自然”和“知雄守雌”的理念,孔子的“仁者爱人”的思想,特别值得我们思考并加以实践。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