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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

    民间历史文献与近代乡村社会史研究

    作者:李平亮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21日 14版)

        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政治变革与乡村社会问题历来是研究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早在20世纪40、50年代,费孝通、闻均天、傅衣凌、陈翰笙等学者就对中国乡村社会组织和经济问题做了开创性的研究。至20世纪70、80年代,学者对近代政治变革的关注,逐渐转向制度史的研究,以揭示中国传统政治体制的转型及其历史意义。与此同时,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近代转型引起了学界的极大关注,学者们对近代乡村社会的研究逐渐由“政治经济”向“社会文化”转变。在此学术取向的背景下,许多新史料不断被发掘并加以利用。除了民国时期的乡村社会调查、基层政府档案以及乡村社会中的士人日记之外,族谱、契约、碑刻、会册以及排日账等各种与乡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间历史文献,更是成为探究近代乡村社会变迁的重要史料。对于近代乡村社会史研究而言,民间历史文献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拓宽了其史料的范围,更重要的是能够在政治史与社会史的结合、明清史与近代史的贯通、区域史与全球史的一体等3个方面,为近代乡村社会史研究带来更广阔的学术空间。

     

    政治史与社会史的结合

     

        在中国近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政治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一时期乡村社会结构与权力体系的演变,均缘于国家政治体制的变革。如晚清和民初的团练与民团等军事组织、清末新政时期的自治会、教育会等新式社团,咨议局及民国时期的地方议会等机构,这些无疑都是源于国家政治制度的变革。那么,国家政治变革究竟是借助何种方式,影响与制约着乡村社会的发展?乡村社会又是如何对国家政治制度变革作出反应呢?要对这些问题有一个全面而客观的解答,除了将研究的视野从政治制度的层面转向乡村社会的角度外,还必须对民间历史文献进行充分的利用和深入的解读。

     

        民间历史文献之所以能成为透视国家政治变革与乡村社会互动的焦点,在于其文本的生产与流变,既受到了国家政治经济和思想意识的影响与制约,又受到了乡村社会文化传统或“地方性知识”的形塑与影响。在1915年编修的萍乡《刘氏族谱》中,我们可以发现族内的士绅这样看待地方自治的推行:一种新的体制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必须从家族施行开始。而家谱的编修及其相关内容的编排,为地方自治的推行提供了充分信息。只有将“宗法与国例”二者有机结合,现代政治体制方能延伸至乡村社会,最终达到“家国一体”的目的;在1946年订立的进贤县《北区和平同盟会盟书》中,我们能够看到一些自称“弱小”的村落,如何利用现代政党的组织体制实现村际联盟,从而达到“对于本区政治事宜,义务同尽,权力同享”的目的,从中能够感受到现代政团的组织形态,实为这些村落改变生存境遇的一种文化策略;在立于1934年6月的《蔡银谋、邹雨水同立贡献字》《邹东美立贡献字》两份契约中,展现了传统乡村社会中的“族产”如何转变为三民主义青年团“团产”的过程。因此,借助这些民间历史文献,我们不难对近代地方自治、党团派系等政治制度与乡村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内在关联进行客观的探讨和分析,从而在深化对地方自治、党团派系等政治制度研究的基础上,更好地理解近代乡村社会变迁的基本逻辑。

     

    明清史与近代史的贯通

     

        中国近代社会的转型过程,是与现代国家政权的确立及其向乡村社会的渗透相伴随。对于近代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的关系,学者借助“士绅社会”“权力的文化网络”等“中层理论”,有着细致而具体的讨论,给予学界诸多富有启发意义的理论思考。但是,由于在研究时段上集中于晚清至民国时期,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将“明清时期乡村社会”与“近代乡村社会”的历史割裂开来,导致乡村社会自身的历史脉络被截断,无意识地强调了近代国家政治变革对乡村社会的渗透力和整合力。因此,要对中国近代乡村社会演变有一个更为完整的把握,还必须厘清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形成与发展的内在脉络,而民间历史文献对于重建乡村社会时空序列,具有更为独特的意义。

     

        民间历史文献之所以有助于重建乡村社会的历史脉络,得益于其自身的主体性、区域性和连续性。通过生产和使用民间历史文献的主体,我们可以建立不同类型、不同时代文献之间内在联系,然后在“大历史”的视域下,建立起乡村社会发展的时间序列。换言之,民间历史文献不仅有助于回到乡村本位的近代乡村社会史研究,还为学者从“长时段”考察近代乡村社会变迁提供了一个合适的“文本”,从而实现明清史与近代史的贯通。这种贯通,有助于我们在一个乡村自身发展延续性的内在脉络中,对“在现代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乡绅阶层是否为依附现代政权而斩断了与乡村社会的联系”“家族组织、神庙系统、慈善机构等乡村社会文化传统与现代政治机构,是截然对立,还是有机结合”等问题作出更为全面的回答,从而准确地把握近代乡村社会变迁的“脉搏”。对此,“华南研究”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一批学者在国家政治经济制度与思想意识演变的背景下,通过将族谱、碑刻、科仪书、契约等各种民间历史文献与田野调查相结合,从家族组织、民间信仰、赋役制度、地方教派、文化认同等不同侧面,对明清时期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及其近代转型进行了深入的“区域”研究。他们的研究表明,在明清时期华南传统乡村社会中,乡绅、家族以及神庙等各种社会组织与文化传统,在经历了一个较为长期的、与国家制度的互动过程后,已经融为一个有机的“权力的文化网络”。至近代转型之际,华南传统乡村社会的发展已有了自身的脉络和内在机制。近代国家政治变革,并没有改变华南乡村社会发展的内在路径,而只是在其近代转型过程中增添了一个外部因素。因此,借助民间历史文献而实现的明清史与近代史的贯通,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加深对乡村社会传统文化与现代政治之间关系的理解与认识。

     

    区域史与全球史的一体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史学研究的整体追求及其与其他社会科学的交叉发展,区域史研究逐渐成为学界的共识,“区域”随之从一个具体的由行政区划、流域、文化认同等因素界定的空间,演变为一种具有“范式”意义的方法论。在此背景下,近代乡村社会史研究亦呈现出鲜明的区域取向,华南、华中、华北和江南等地的近代乡村社会研究均取得了诸多成果。但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诸多学者也感受到了区域史研究的局限性,即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将不同的区域割裂开来,忽略了区域之间的关联性;没有注意到不同的区域会因同一种国家制度的推行而具有比较的意义;没有认识到人和物的流动,实际上是不同区域之间建立联系的纽带。这些不足之处,导致“区域”研究失去了普遍意义。尤为重要的是,就近代乡村社会而言,其发展逻辑与演变趋势既受国家政治变革的影响与制约,又集中体现了其自身“卷入”全球化过程。因此,近代乡村社会史研究不仅要超越区域的限制,还要有一个全球化的视野。

     

        事实上,从“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到“他者中的华人”,从“华南丝区与世界体系”到“朝贡贸易与亚洲贸易圈”,学者的研究无不表明,近代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海外移民和社会经济,是与跨国经济、贸易和金融活动相伴随的。近年来,随着学者对侨乡研究的深入,侨批、族谱、碑刻、科仪书等各种民间历史文献先后得到整理与出版。对于侨批的史料价值,陈春声教授认为不仅在研究“跨国贸易网络的活动情况和市场整合程度”上具有独特的意义,且能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透过收寄款人的亲属关系,找到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整体地再现乡村历史经济活动的过程及其机制。在了解历史脉络的基础上,重构乡民的经济生活及其内在联系”。郑振满教授结合谱牒、宗教碑铭、征信录和其他地方文献,考察了闽南华侨的跨国生存状态、侨乡社会权势的转移及侨乡的社会文化传承,展现了近代闽南侨乡的国际化与地方化进程。除近代侨乡研究外,其他区域的近代乡村社会研究同样需要全球史的视野。刘永华教授利用新发现的排日账这一民间历史文献,重构了徽州一农户在晚清60年的生计活动,揭示了近代小农经济的走向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些不同区域的研究,充分说明民间历史文献对于全球史视野下的近代乡村社会研究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当然,尽管民间历史文献对于近代乡村社会史研究在视角的转换、时段的贯通、空间的延伸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价值与意义,但是政府档案、官员奏议、报刊资料等仍然是我们认识近代乡村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文献。只有将这些官方文献与民间历史文献融会贯通,方能真正揭示近代乡村社会发展与演变的内在路径。而要在“大变局”的背景下,建立起各类文献的有机关联,除了借助恰当的理论与概念工具外,回到“以人为本”的研究似乎是不可避开的途径。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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