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校园是社会的缩影,除了阳光和欢声笑语外,也难免有阴霾和暴力。近年来,发生在校园里的恶性暴力欺凌事件多次被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关注。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提出要对全国中小学校学生之间因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以建设平安校园与和谐校园。2016年6月,李克强总理更对近期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要坚决遏制校园暴力这种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按照此次全国范围内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4到7月为各学校开展治理的阶段,9到12月为专项督查阶段。中国教育追踪调查(CEPS)2016年度的调查正好于7月完成,可视作对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在初中校园里效果的评估。调查结果显示,在最近的一年里,初中生在校园里被同学推搡踢打过的占17.4%。而按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发生的频率达到平均一个月一次从而应被视为重度欺凌的占3.3%。据国内外的研究结果,初中阶段是从小学到大学各个教育阶段中校园暴力的发生率最高的。从这两点可以表明此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的。
校园暴力的直接后果体现在受害者身上,除了身体上伤害以外,更加持续和深入的伤害表现在心理上。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在受到各种形式的欺凌后自信心和自尊心受到打击,会出现心理抑郁、焦虑、自卑并表现为失眠、饮食紊乱,对上学失去兴趣,学习成绩下降,甚至出现更加严重的生理与行为表现。校园暴力的高发期集中在小学到高中的基础教育阶段,这是少年儿童人格发育的关键时期。校园欺凌的经常性受害者会出现缺乏安全感、信任感,自信与自尊降低,攻击性增强等不良的人格特质。这说明校园暴力的不良后果是持续而深远的。除了对于受害者个人的伤害与不良影响外,校园暴力更具危害性的后果是其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除了受害者以外,校园暴力涉及的各方还包括校园暴力的施行者、胁从者以及旁观者。
就校园暴力事件中的各种角色来说,没有任何人能从中获得利益。对于施暴者来说,他们一方面必然承担着可能为其暴力行为受到惩罚的风险,另一方面,以暴力来解决事情的行为倾向会在校园暴力行为中得到强化,这种危险的人格特征会对施暴者一生的工作与生活造成持续的不良影响。对于胁从者和旁观者,校园暴力对他们的危害是形成了一个不良的社会示范,而这个不良示范同样也会作用于施暴者和受害人。对于校园暴力事件涉及到的所有学生来说,他们会认为这是一个以暴力取胜的社会,欺凌他人会得到快感,他人与旁观者大多冷漠无情,弱小得不到帮助,正义得不到申张。调查数据的结果显示受过校园暴力与欺凌伤害的同学比没有受过伤害的同学更容易去反过来对其他同学施予各种形式的暴力,这明确地表明了这种不良社会行为示范的后果,而这也是校园暴力最大的社会危害之所在。
在如何看待校园暴力和遏制校园暴力的问题上,目前社会上存在着一些迷思和片面的看法。对于校园暴力,有人认为这是校园生活和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只要是身体不受到严重的伤害,其他形式的校园暴力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容忍的,并且经历校园暴力与欺凌在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孩子变得坚强。而在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上,也过多归于受害者个人的特征,提出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多是校园里的弱势群体,如身体瘦弱、成绩差、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不善社交等。
所以,在遏制校园暴力的手段上,更多地主张要培养学生的自立能力以及应对校园暴力的技巧。另一方面,近年来各方面也过于强调把加强对校园暴力的惩罚作为遏制校园暴力的最有效手段,认为近年来校园暴力频发的最主要原因是我国对于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不够。实际上,这些看法都是具有一定片面性的。对绝大多数的校园暴力行为来说,都达不到运用法律手段的程度,而仍只能通过道德和纪律来规范。而那种认为校园暴力具有一定合理性及将其原因和遏制手段归于个人的看法则是相当程度上放弃了人类的社会性,而倾向于一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就学校教育的功能来说,不仅在于教给学生知识,也要教给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培养社会道德、进行爱的教育。所以,在遏制校园暴力上,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教育仍然是最有效的手段。中国教育追踪调查(CEPS)的结果也显示管理完善、师生关系和谐的初中校园暴力的发生率明显要低得多。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中也着重强调了学校管理和学校教育的重要作用。所以,在有效遏制校园暴力这个问题上还是要回到教育的本质,完善学校的管理,加强纪律、道德以及爱的教育,建设一个平安与和谐的校园。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心理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