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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07日 星期三

    浙江:“河长制”让溪流获“新生”

    作者:本报记者 严红枫 本报通讯员 张桂芬 张洋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07日 08版)

        远处青山苍翠,两岸绿树成荫,沿着石梁溪溯溪而上,不时有白鹭掠过,游鱼细石,直视无碍,微风轻拂,涟漪层层。这是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石梁溪畔,谁能想到,几年前这儿却是一条垃圾河、黑臭河。

     

        “从前这石梁溪两岸,家家户户养猪,猪粪、污水、垃圾直接倒进河里,河水又脏又臭,根本没法靠近。”村民王大伯告诉记者,这两年不养猪,水干净了,大人都放心让孩子下去游泳,连空气都闻着舒服。

     

        “水清水美,关键还要长效管理。2013年起,我们落实‘河长制’,确定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通过每月评选‘最脏’和‘最美’河道,设立曝光台,河道市场化保洁运作等举措确保‘管、治、保’责任一体化履行到位。几年来,治水护水效果明显。”柯城区治水办主任陈建林自豪地说,这里的水质100%达到国家地表Ⅲ类水标准。2014年,柯城区被评为首届“浙江最具魅力新水乡”,今年2月,还捧回了浙江省“五水共治”最高荣誉“大禹鼎”。

     

        石梁溪,只是浙江城乡污水治理的一个缩影。

     

        浙江境内有大小河流8万多条,总长13多万公里。为推进水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2013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推出《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细化七个方面25项工作内容,在全省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目前,浙江省有6名省级河长、199名市级河长、2688名县级河长、16417名乡镇级河长,并向村(社区)延伸,形成五级联动的“河长制”。去年开始,浙江又在全省推广“警长制”,即公安机关与河长配套,共同服务保障治水工作。

     

        “河长并不好当。”浙江省水利部办公厅李洁告诉记者,比如河长有巡查制度,市级河长不少于每月一次,县级河长不少于半月一次,乡级河长不少于每旬一次,村级河长不少于每周一次。

     

        “不仅要‘看’,还要‘记’。巡河管理是信息化的,有专用的手机终端记录巡河轨迹,巡河中发现问题要随手拍下,上传系统内进行交办、督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河长再回到‘问题点’重新拍照上传,系统确认后才算完成。”李洁开玩笑说,河长一点懒都偷不得。

     

        “重整山河”的雄心和壮士断腕的决心让浙江治水成绩斐然:消灭垃圾河6500公里,消灭黑臭河超过5100公里。2015年,浙江省地表水省控断面Ⅲ类以上的水质断面比例为72.9%,水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关停整治提升特色小行业企业3万多家,养殖场5万多户。2015年,浙江省规上工业中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同比增长6.3%、6.9%和6.9%,浙江生产总值达到42886亿元,增长8%。如今,浙江正向着山清水秀、绿色发展的方向坚实迈进。

     

        (本报记者 严红枫 本报通讯员 张桂芬 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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