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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06日 星期二

    无障碍设施不能“障碍”重重

    作者:何勇海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06日 01版)

        【光明谈】

     

        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日前笔者走访北京多个地铁站和部分路段发现,有不少无障碍电梯处于关闭状态,个别换乘通道甚至没有无障碍设施,路面盲道被障碍物阻拦的现象十分普遍。

     

        我国2012年颁布实施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各地也推出了地方法规,然而不少地方在执行上打了折扣,且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道路、住宅、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往往分属多个部门。

     

        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增强法律法规的刚性,列入更明确的问责条款;还需要明确无障碍设施管理的责任主体,赋予一定职权,起到统筹管理的作用等,这些都是应对之方。总之,全社会当共同努力,拔掉一个个阻拦无障碍设施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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