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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06日 星期二

    天津:“河长”管河道 “管得很到位”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强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06日 08版)

        拥有两万公顷水域面积的宝坻区是天津市河流水系众多的行政区,潮白新河、青龙湾河、蓟运河等多条河流,让宝坻具备了得天独厚的水资源优势。然而,多年来水利设施被侵占、河道违章建筑、违规养殖捕捞、违法排污等造成水面污染的问题屡禁不绝。从2013年开始,按照天津市的统一部署,宝坻区全面实行了水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如今这里的水环境持续改善,用李建成区长的话说,就是“管得很到位”。

     

        “‘河长制’这一管理模式的关键就在于落实了属地行政领导责任制。”天津市水务局领导介绍说,天津中心城区河道的“河长”由水务局领导担任,中心城区以外的河道,则由所在区、街镇、村行政领导担任“河长”。行政领导责任制,意味着河道管理由领导来“牵头”,解决了原来河道水环境管理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天津素有“九河下梢”之称,流经域内的行洪河道共19条1100公里,骨干排水河道109条1896公里,全市水域面积达1256平方公里。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入境天津的水量逐年减少,水污染现象逐渐增加,水少、水脏、水流不畅等水环境问题日渐突出。此前,天津虽然一直对河道水环境的治理比较重视,但是一波接一波“运动式”的治理缺乏长效机制,治理成果也难以持续。2013年,天津市开始实行“河长制”管理,迄今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道达565条5647公里,初步实现河道水生态环境“河长制”全覆盖。

     

        “河长”管河道,天津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据了解,考核内容包括4个方面:河道的截污治污、河道水质和堤岸水面环境、堤岸绿化和景观、长效管理机制。考核工作实行市、区县级两级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期考核的河道水质和堤岸水面保洁情况由市水务部门实施,每月考核一次;“月考”之外,每半年还要进行集中考核,每年通过媒体“晒成绩单”,公示各区考核分数的排名。“这样一来,各个区的领导一下子就感觉到压力很大。”李建成说,为了把“河长制”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宝坻区全区6条一级河道、8条二级河道、87条干渠和重点道路边沟均设置了三级“河长”,分别由区领导、镇街主要负责人和沿河各村村委会主任担任。区级“河长”对属地河段环境、水质、截污、绿化等负总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管护方案,确保计划、项目、资金、责任和队伍“五落实”。

     

        “河长制”的实行,让天津的水环境持续得到改善。数据显示,天津感官水质异常河道从211公里下降到34公里,综合考评优秀河道从620公里提高到2274公里。

     

        (本报记者 陈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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