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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06日 星期二

    丧事改革要适时适度

    作者:李宗彦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06日 06版)

        【新闻随笔】  

     

        《光明日报》11月15日刊发评论《传统丧礼莫简单摒弃》,对传统丧礼的文化意味作了较为深刻的解读。从另一个方面看,作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丧礼也有与时偕行的一面。

     

        笔者是土生土长的山东农村人,后到城市求学、工作、生活。家乡临近孔子故里,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历来重视丧事。听亲友说,家乡从2013年改革了丧事程序,不再拖麻绳、穿孝衣,不再请吹鼓手吹拉弹唱,不再行一些繁复的跪叩礼仪。新措施推出后,没遇到什么反对,可以说这件事办到了乡亲们心坎上。

     

        在农村,红白事是大事,白事尤甚。对于农村的丧事,生长于其间者都不陌生。乡村以外者,也可在文艺作品中窥见一二。比如以山东农村为背景的电影《红高粱》末尾有这样的送葬词:“娘,娘,你上西南,宽宽的大路,长长的宝船……”乡村广袤,也许细节不同,但对丧事的重视大抵不差。

     

        世易时移,千百年来恪守的丧事规矩毕竟和当代生活日益冲撞。遇到丧事,尽管大多数人还会沿袭老规矩,但这是“不想办又不得不办”的无奈。

     

        乡村丧事风俗历经数千年嬗变,形成完整礼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从原本极私密的事中提炼出社会治理的有效元素,规范言行,凝聚人心,巩固秩序,丧事礼仪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的《礼治秩序》一篇里,曾详细论述“礼”和“礼治秩序”:“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乡土社会正在经历向现代社会的深刻转型,这样的转型为农村丧事改革提供了深层动力。有的礼仪承载的价值观已落后,有的礼仪因其烦琐为人所诟病……这些都表明农村丧事需要改革,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前不久,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召开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指出,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把移风易俗作为乡村文明行动重要内容的山东省,目前已在村、居委会成立了8.6万余个红白理事会,免费帮助群众操办红白事。

     

        “化俗不易,贵在因民。”农村丧事改革,要顺应时代和群众的需求,须把握适时适度的原则,正面引导,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防止不顾群众思想和情感实际搞“一刀切”。要在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探索形成新的丧事程序的同时,满足人们缅怀亲人、慎终追远的情感需求,承接悠久绵长的文化传统,赓续中华民族的伦理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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