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丛话】
“卢梭”变“若叟”
美国经常办选举,大选中选小选连绵不断。每次选举,选举局要发公告,告诉选民有哪些人竞选,选区内若有少数民族聚居,选举局要把通告译成少数民族的语言。
某一年有个候选人叫Rousseau,中文通常译为“卢梭”,选举局却译成“若叟”。在华文读者的心目中,“卢梭”是法国的大思想家,浪漫主义大文豪,对这个名字具有预存的好感,光环余晖足以照耀天下后世的无数“卢梭”,忽然出现“若叟”,风云立时变色。州参议员高顿也曾被他们译为“苟丹”。据说选举局翻译人名依据一本字谱,从英文的音节去找对应的中文单字,他们忘了中文由“形”“音”“义”三大要素构成,也忘了两个方块字加在一起会产生新的意义。“sseau”是一回事,“叟”是另一回事,“若”和“叟”分开是一回事,合起来是另一回事。
有人说,选举局为候选人取中文译名,应该参考中文报纸,这话未免对人太苛求了,他没有译成“若溲”,已经是万幸了。其实他们只要从任何报馆请一位编译,到选举局办公室的椅子上坐两个小时,为他们斟酌一番,就可以尽善尽美。这位候选人卢梭是意大利后裔,华人曾组团为他助选,中文文宣完全依赖这个助选团,华人华文,当行本色,咱们怎么连个中文译名都没替他照顾到?
说来说去还是中文水平有问题,候选团队自己拟定的译名也未必能为竞选人加一把力。某一年曼哈顿区长候选人Bill Perkins自己提供的中文译名是“颇恳思”,有几分低声下气。国会议员共和党候选人Howard Mills,自己提供的中文译名是“何活·美陆士”(你怎么活?美洲大陆上只有死)。
也有成功的例子。记得竞选曼哈顿区长的Eva Moskowitz取名“马艺华”,竞选州参议员的民主党Thomas Duane取名“杜安”,市议员Alan Gerson取名“郭亚伦”,想来都是遇见了高人。候选人的译名泄露了一些秘密——他对中国移民的心态,他交游的层次,他知人用人的眼光。一个叫何活·美陆士的人怎能来做父母官,即使是公仆,也难教人放心。
我爱大城市
记得当年台湾的高雄市利用电视鼓吹“我爱高雄”,消息还登上了纽约的报纸,以纽约人的眼光看,高雄是在模仿“我爱纽约”。
高雄已是大都市了,大都市总有一些不可爱的地方。名散文作家思果有一篇文章,描述小城小镇的优点,小城变大的损失。他说,小城小镇变大,一如孩子总要长大,令人无可奈何。不过,小城若不变大,犹如孩童不能成长,一定会永远可爱吗?美国有些小城小镇,百年来如一池死水,早已被世界遗忘,直到有一天,其中一个居民突然中了彩票,奖金好几亿美元,报纸描述这位幸运儿的家乡:人口流失,房子白送也没人要,选举的时候找不到候选人。美国当年煤业发达,带动地方繁荣,后来环保意识高涨,千方百计不用煤做燃料,煤矿变成废坑,小城小镇也衰落了。直到有一天,有个人出来竞选总统,他大声疾呼要救煤业,电视记者马上去那些小城小镇采访,只见房屋破烂残缺,门窗都是黑洞,街巷没有一点绿色。
还是让它长大吧,大城市总还有一些可爱的地方。可爱常被忽略,有待发掘。喝茶讲究茶具,用玻璃杯泡茶本来是一件非常无趣的事情,可是最近读到一篇文章,作者爱用玻璃杯泡茶,他说玻璃透明,可以看见茶叶在水中逐渐舒展,茶色逐渐扩散,别有美感,这是在使用传统茶具的时候无从领略的。成群的摩天大厦未必是水泥丛林,也可以看作两岸悬崖峭壁,中间马路上的车河仿佛溪流。整条街都是霓虹灯未必五色令人目盲,雨后新洗的柏油路反光,长虹铺地,人间天上。
“我爱纽约”运动推行以后倒也颇见成效,许多人的观感为之渐变。曾有新闻报道说,在曼哈顿,纽约市的精华地区,劫匪冲入一家餐厅,抢了老板也抢了顾客,劫匪走后,全体食客开酒压惊,并齐声高唱那首叫《我爱纽约》的歌曲表示抗议。想象他们钱包空空、举酒高歌的模样,幽默可爱。这一伙纽约客居然人人能唱市政府的宣传歌曲,足见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倘若这事在高雄发生,必定是另一种场面。
纽约是国际大都市,受外来移民的影响,饮食相当多元,几乎汇聚了世界各国的菜馆,菜品质量也很高,堪称美食天堂。批评美国食物者常以汉堡为例,然而即使是汉堡,名店名产也令人垂涎欲滴,就像中国的饺子,上品和下品简直不能列为同类。纽约的一家菜馆门口贴了一张海报,大书不要只称赞中国菜,进来称赞我们的菜!不知何方神圣夸下这般海口,一打听,原来是一家菲律宾馆子。友人突发奇想,提议每天中午吃一个国家,多少天内吃遍世界,也算是一项纪录。大家爱纽约,兴致勃勃,但有始无终,因为花钱多。一家华人的电视台知道了,他们也爱纽约,立即设置了一个节目,每天介绍一个国家的馆子,但是也没有坚持下去,因为广告少。“我爱纽约”说来不易,做起来更难。
青春灯火
美国正派大学的学生并非尽是一群浮滑浪漫的青年,功课给他们的压力很大。以我工作过的那所大学来说,下课时间和中午休息的时间,到处都是把头埋在书本里的学生,他们特别喜欢坐在楼梯上预习功课,层层叠叠煞是好看。为什么爱坐楼梯?可能是因为这地方冬暖夏凉,离教室近,也擦洗得干干净净。
学校周围两三条街上的人家,多半会匀出一间房子租给学生住。到了夜间,这些人家总有一扇窗子亮着,人影偶尔摇晃,打字机常常嘀嘀嗒嗒地响(那时候笔记本电脑还没流行)。每逢夜晚从这些窗下经过,我就想起“十年寒窗无人问”和“三更灯火五更鸡”。
除了功课,大部分学生都要打工赚钱筹措学费。打工是美国教育的一部分,年轻人从这里学到的是:自立、与人相处、服务社会、预算,以及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美国父母要孩子到后院剪草,完工后付给酬劳,中国人不以为然,美国人的理由是从小给孩子灌输观念,教他们正其义就要谋其利,明其道就要计其功。打工的大学生渗入各个行业,《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曾列举大学生所兼的职业,计有旅馆、酒吧、医院、图书馆、消防员、零售商店、汽车修理厂、裸体模特儿。当然,我们不会忘记还有洗碟子。也有比较特殊的工作:供科学家进行睡眠试验,到殡仪馆抬棺材(要脸色阴沉的人)。
每年我都看见周围的年轻人瘦了,渐渐瘦了,经过暑假再胖回来,也有人一直瘦下去,瘦到大学毕业才算熬了过来。
有一位知名中国作家在柏克莱大学修得博士学位,他写了一篇文章《首已皓而经未穷》,慨叹学习历程之漫长艰难。他把柏克莱译成“不可来”,既而又说,要来也可以,最好具备以下条件:一、年轻;二、有钱;三、英文好;四、善与指导教授和谐相处。
这位皓首穷经的博士在柏克莱求学的情形如何,我一无所悉。通常是,大学越好,教授越刁,尤其读文学,美国教授给你弄到几文奖学金,天天迫你替他找资料,把中文资料译成英文。等到你交论文了,他的中文不如你,犯了自卑的毛病,非要从英文里头挑你的毛病不可,他这么一挑,就耽误你一年,正好,他也需要你再替他干一年活儿。
据我所知,那位作家天分很高,英文也好,拖了6年才拿到学位,想是受了委屈。“善与指导教授和谐相处”这一条意在言外,吾人可以体会二三。我认识另一个人,在另一所大学,读了8年还没出头呢,他的美国白人指导教授著书立说,把舜当做禹的后父,把禹两次遭人谋杀都记在舜的账上,完全不知道还有一个瞽叟。但他挑中国高足的毛病头头是道,挑来挑去总是英文不好。中国学生的英文程度当然比不上他,即使有人能和他一样好,他也照样可以吹毛求疵。中国学生比美国学生还要辛苦。
(作者系著名作家,早年定居台湾,现居美国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