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政策研究、综合文稿起草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主任科员(含)以下职位共3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现任乡科级正职(含)以下职务。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 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4. 身体健康;
5. 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研究能力强;
6.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现在党委、政府机关从事综合文稿工作,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者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指定电子邮箱。经审核通过并参加完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面试前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复核。
2.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止。
3. 报名需提供材料:(1)报名表(须有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可通过海南政研网站www.hnzyw.gov.cn、海南省人民政府网www.hainan.gov.cn、南海网www.hinews.cn下载);(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4)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电子相片);(5)相关任职文件;(6)如有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提供。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相应递减选调职位。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业务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0898-65342290、65330280
传 真:0898-653377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委1号楼221室
邮 编:570203
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