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
近日,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向媒体表示,北大的综合改革正稳步推进,未来将尝试取消院系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并采用聘用方式,进一步弱化行政级别,加强人员流动。这被视为高校去行政化的破冰之举。
大学作为一个学术共同体,其管理运行理应尊重教育的规律和学术的规律。然而,在当下的高校制度设计下,往往采用行政管理的手段来处理学术事务。无论是教学效果评价、科研项目评审还是职称评定,都可以看到行政权力干预的影子。高校各院系的院长、系主任的遴选也是如此。院长、系主任在被行政任命的同时,还会被赋予一定的行政级别,这就意味着他们的角色不仅是该专业的学术召集人,而且也成为了“领导干部”——这个行政体系中的一个层级。
曾经担任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的陈平原指出,作为一个普通教授,他可以对上级部门的决策直截了当地提出批评,但作为系领导,有些话只能绕着弯子或换另一种方式说。高校“行政化”甚至“官僚化”的倾向,对高校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的积极性已经产生了消极影响,无疑也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其实,对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些高校的知名学者来说,他们已经拥有足够的学术资源、学术影响,因为担心过多的行政事务占用自己科研、教学工作的时间,明确拒绝担任行政职务的学者已有不少。那些选择担任院长、系主任职务的学者,大多是出于对学科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并非为了利用手中的权力左右学术资源的分配,争取一个行政级别。取消了行政级别,他们可以更自由地开展学术活动。在取消行政级别之后,如何建立合理的选聘制度,让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进一步强化学科建设和教学水平,是制度设计者更应该重视的问题。
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院系的行政领导并没有因为行政级别获得太多的利益,取消他们的行政级别相对容易。与之相对,推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分离才是难啃的硬骨头。长期以来,行政权力常常“越位”干预学术权力,成为教学科研评价体系的制定者和评判者,被人们诟病最多。让行政部门更理解学者的教学科研工作,更尊重教育规律、学术规律,还需要制度的保障。
当然,高校去行政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院系行政领导没有行政级别,而校级领导依然保留行政级别,身处各院系的学者晋升校级领导甚至校外其他岗位负责人的通道能否畅通对接?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可见,从国家层面来说,整体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将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