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杨舒)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日前共同批复“十三五”期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确定天津滨海新区、南通、舟山、福州、厦门、青岛、烟台、湛江8个区市为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
据悉,确定后的城市将可以获得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同时,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将从两方面完善支持政策,一是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强中央和地方联动,推动海洋经济转型升级。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鼓励和支持示范城市政府加强政策集成。二是实行产业链协同创新和孵化集聚创新,加快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城市要围绕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装备、海水淡化产业,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提升海洋产业园区、孵化器等的自主创新和孵化聚集能力。同时,要优化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引导相关产业朝着分工细化、协作紧密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