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
近期,护鸟志愿者在天津、河北等地巡查时发现大片非法捕鸟区。专业捕鸟网被放置在候鸟必经的湿地,只要候鸟经过,这些网眼极小的网会给飞鸟带来极大伤害。仅仅几天,志愿者就拆除鸟网2万余米,解救活鸟近3000只,清点挂网死鸟5000余只。近日,国家林业局派出督导组前往两地,对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的活动进行现场督导。
“围网捕鸟”并非新鲜话题,但媒体的每一次曝光都让公众触目惊心。“围网捕鸟”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源于一些人的贪婪欲望。在所谓追求“口福”的畸形饮食爱好导向下,南来北往的候鸟成了“口福”爱好者的“盘中餐”。市场需求一旦产生且有利可图,后续供给链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于是,从制作、销售鸟网,到捕获、出售野生鸟类,再到收购、加工、销售野生鸟类及相关制品,一些人的“欲望号街车”在畸形的利益链条上一路狂奔。
鸟类是人类的朋友,是生态平衡的维护者。有资料显示,世界上95%以上的鸟类以昆虫为食,是害虫和鼠类的天敌,是保护农林牧业的忠诚卫士。例如,一只燕子一个夏天能捕食120万只苍蝇,一只啄木鸟一年能吃100万条木蠹虫、金龟子,黑卷尾专门吃害虫柚木驼蛾……没有鸟类,就没有每年的粮食大丰收,就会失去森林资源的绿色庇护。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保护鸟类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以为,对捕杀贩卖鸟类的不法分子,必须依法处罚,绝不能手软。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法规以及各地的实施办法,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或未按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捕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野生动物保护法》中也规定,禁止网捕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据此,各地执法部门应严格遵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加大对“围网捕鸟”恶劣行为的执法、处罚和打击力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亡羊补牢,对野生候鸟迁徙的重点区域、路线进行彻底排查,做好清网和救护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门切断非法捕售野生候鸟的产业链。此外,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还应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性,通过协调互动与信息共享,织密、筑牢保护候鸟的全社会监管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