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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19日 星期三

    实践智慧与知行关系

    作者:王南湜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19日 14版)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指向改变世界的哲学,因而其解释世界的“认识”或“知”,与改变世界的“实践”或“行”的关系问题便具有了极端的重要意义。对于世界的“认识”或“知”有两种:一种是理论性的认识或知,可称之为理论之知或理论智慧;一种是实践性的认识或知,可称之为实践智慧或实践之知。因而,对于知行关系问题的探讨,这种实践之知或实践智慧自当是题中应有之义。但在认识论话语盛极一时的20世纪80年代,人们在对知行关系的讨论中,实践智慧概念缺席了。而到了世纪之交实践智慧话语兴起之时,人们却不再关心认识论问题。于是,实践智慧与知行关系问题擦肩而过。但知行关系问题既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核心问题,而实践智慧又被视为马克思实践哲学之关键性概念,那么,将认识或“知”扩展为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两个层面,并将之与知行关系问题关联起来进行讨论,便是当今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一个不应回避的理论任务。

     

    认识如何源于实践

     

        认识源于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原则。但以往在解释这一原则时却由于未意识到实践智慧在其中的中介作用,往往流于一种经验主义与实用主义的混合体。关于这一原则,传统的说法是,通过实践,人作为认识主体与客观事物相接触,首先获得感性认识,进而通过理性思维上升到理性认识。但这一类经验主义的说法把知识理解为一种经验积累过程,无法说明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从而亦无法摆脱怀疑论的结局。如果我们将实践智慧或实践之知纳入对知行关系的考察之中,则认识如何源于实践的问题将会获得一种新的理解。

     

        所谓实践智慧,即一种人对于自身实践的直接意识。这种实践智慧,以亚里士多德之见,不同于单纯指向普遍性的理论智慧,它同时包含对个别事物的认识。马克思指出,人对自然的关系,首先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人是通过自己的积极活动获得满足自己需要的外界物的,并在这一实践过程中同时形成了关于这些物的知识。显然,马克思所说的这种知识正是一种直接的实践知识,即实践智慧。后来海德格尔亦强调人作为此在对于其“在世”有着一种直接的“领会”,而不待理论思维才能获得知识。这种实践智慧虽然包含着关于个别事物的知识,但却不能将之仅仅归结为感性的东西,而是其中也包含着普遍性的理性因素。如传统社会中的那些关于生活和劳作的种种规则、规范和道德劝诫谚语,便包含着丰富的普遍性的理性内容。在前现代社会中,科学理论尚未产生,因而所谓的知识,主要便是这种实践智慧,它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但无论如何,实践智慧有着明显的局限性,其主要局限便是模糊性、非精确性和缺乏普遍必然性,因而有必要上升到一种超越这些局限性的知识形态。这种知识形态便是理性之知或理论智慧。

     

        那么,理论智慧又是如何从实践智慧之中上升而来的呢?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看,这根源于人类基于工具性活动而发展起来的抽象能力和语言符号能力。工具作为人工制品,对于活动的具体对象而言,有一种以“一”驭“多”的特征,即人总是用同一工具对付一类诸多对象。这种以“一”驭“多”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任何一种工具都是专门用于某类活动的中介,只对活动对象的特定方面发生作用,而不及其余。就此而言,某种工具性活动对于活动的具体对象来说,便是一种抽象的作用,即将对象的特定方面抽象出来加以作用。越是发达的工具体系,其专门性就越突出,从而其抽象性就更加单一。将工具体系中的这种以“一”驭“多”的抽象作用借助语言符号表达出来,便构成科学思维的雏形。这一点在近代科学的因果观念中可以最清楚地看出来。这就是科学史家伯特所指出的:近代科学中的机械论因果观念与古代目的论因果观念的一个根本不同之处,“那就是把一个有待说明的事件分析成为比较简单的(而且往往是预先存在的)构件,以及以原因为手段对结果进行预言和控制”。显然,正是基于工具性劳动中所特有的以原因为手段对结果进行控制的因果关系及抽象作用,人们才进而构成了科学的理论世界中普遍性的精确的因果关系,同时,工具性劳动的客观必然性也说明了科学理论的客观必然性。

     

        我们看到,说认识源于实践,首先是说实践智慧是人对于自身对象性活动的直接意识,而理论智慧则是经由对于实践智慧的抽象而达成的间接的意识,在其中,实践智慧构成了实践活动与理论智慧之间的中介环节。

     

    理论如何重返实践

     

        马克思主义哲学既然以改变世界为目的,那么,源于实践的理论智慧也必定要重返实践,以对改变世界产生积极作用。理论智慧以科学为典范,科学理论比之实践智慧的优越性在于其普遍必然性和严密性。正是基于这一优越性,科学在改变世界方面取得了人类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巨大成就。然而,以科学为典范的理论智慧,抽象性既是其巨大优势,亦是其严重短板。由于其抽象的普遍必然性,便不可能恰切地适合于每一特定具体对象,从而需要再次通过实践智慧的中介以适应特定实践活动。

     

        理论智慧的特征是抽象的普遍必然性,而实践总是具体的,因而,理论智慧要能动地对实践活动起到有效指导作用,就必须从抽象原则转变为具体的实践智慧。这种从抽象的理论智慧向具体的实践智慧的转变,不同于通常所说的从抽象上升的具体的辩证进展过程。后者对于理论思维无疑是极端重要的,但这一过程仍是在理论思维或理论智慧的范围内从比较抽象的概念向更为具体的概念的进展,即便上升到了思维具体,对于现实而言仍是一种理论抽象,而前者则是要超出理论智慧的范围,进入到与特定的具体实践相关联的实践智慧的范围内。

     

        那么,这种从理论智慧向实践智慧的转变如何可能?在工业设计中,从自然科学定律到工程技术规范的转化过程能给我们某种启示。一般而言,科学定律是一种精确的函数关系,但其应用于工程技术之中时,并不试图对工程中的一切细节加以理论描述以便使科学理论完全通达工程实际,而往往在根据科学理论计算的基础上,再根据具体经验采取一种增加保险系数的方式。例如,在材料工程中,根据某种强度理论,可计算出某种零件需要若干数量的直径或厚度,但实际工程设计中却并不是采用这一计算出来的数值,而要通过增加一个保险系数使这一数值大大增加。而且,要增加的保险系数,在不同执行者那里各不相同。在这种从理论向技术的转化中,我们看到,一方面,科学理论对于现实的工程技术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是适用的,因而是规定性的;另一方面,这种规定性并不是刚性的,而是一种有一定伸缩范围的柔性的调节作用,以便人们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同理,其他领域中的理论向实践的转化也是这样的。如政治生活中对于一种普遍性的理论,便必须将之具体化为适合本国甚至本地区的社会现实的理论。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便是一个范例。甚至在个人道德生活领域,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将抽象的道德原则具体化,转变为实践智慧去恰切地指导人们的道德实践。

     

        这种理论智慧对实践智慧的非刚性的调节性作用,也就是理论智慧对实践智慧的中介作用。通过这一中介作用,一方面提升了既有实践智慧,使之增添了科学的因素,另一方面,理论智慧亦由此能够达于极其复杂多样性的现实生活,从而以一种间接的方式有效地作用于实践。这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辩证法,即实践辩证法。

     

    具体把握理论智慧、实践智慧与实践活动之间的复杂关系

     

        实践经由实践智慧上升到理论智慧,以及理论智慧经由实践智慧而重返实践,这便是实践智慧、理论智慧与实践活动之间的交互中介。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这种交互中介的情形也极其复杂,因而必须根据各种不同的实际情况辩证处理好其间的种种关系。大致说来,以下几种情形是人们处理这种交互关系时必须予以考虑的。

     

        首先,成熟的科学理论在特定历史时期只存在于某些领域之内,这样,科学理论经由实践智慧而指导实践,便只能实现于那些科学已经发达的领域内,而科学尚未涉及的领域,则只能满足于实践智慧的指导,不可将其他领域的科学理论强行扩展至该领域。

     

        其次,在同一实践领域可能会出现不同科学理论,如早期光学中的粒子说和波动说,在社会科学领域,各种不同甚至对立的学说更常见。在此情况下,如何将科学理论转化为实践智慧,不仅需要考虑科学理论与现实的关系,而且必须考虑不同甚至对立的科学理论之间的关系。很多情况下,同一领域中不同学说可能都只是对复杂现实不同方面的把握,这样,就需要实践者根据具体情况加以把握,考虑不同理论在构成实践智慧之中的比重。在这方面,毛泽东的矛盾特殊性学说,特别是抓住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同时兼顾次要的矛盾和次要的矛盾方面的学说,为我们在复杂情况中如何建构实践智慧提供了基本的方法论原则。

     

        再次,随着实践的发展,某一领域中的科学理论也会发生变化,这样,即便在同一实践领域,在不同时期,科学理论的作用也会不同。在缺乏成熟的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静候理论的发展然后去实践,而是必定要“摸着石头过河”;同时,人们也不会满足于总是停留于具体实践智慧的层面,而必然要对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实践智慧加以提升,使之上升为科学理论,然后通过实践智慧的中介,重返实践,对实践进行“顶层设计”,使之更具科学性。

     

        最后,将实践智慧上升为理论智慧,往往只是少数科学家、理论家之事,而实践,特别是政治实践,却必定是广大群众之事。因而,将理论智慧转化为每一个实践者所能够掌握的实践智慧,还存在一个从少数理论家的理论智慧到广大群众的实践智慧问题。这一问题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理论如何掌握群众的问题。后来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毛泽东的“群众路线”理论,都是对这一重大问题更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总之,对于知行关系,我们必须从实践智慧、理论智慧与现实实践这一三元辩证关系去考察,而不能将之简化为两元的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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