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大妈”“西湖群众”“乌镇管家”……今年G20杭州峰会期间,浙江省共发动3.5万余个社会组织、230余万名平安志愿者参与峰会维稳安保等工作,共提供各类线索1万余条,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723起。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峰会的成功举办装上了一道稳固的“安全锁”。
一年来,各地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断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的理念、机制、方法,涌现出了一批新经验、新典型和新亮点。
推动群众参与 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
全国各地大力推动平安建设过程群众参与、成效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努力调动和激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北京探索建立星级管理和公益反哺相结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治安志愿者激励保障机制,对全市实名注册的治安志愿者实行星级管理,根据治安志愿者服务的时间累积及服务评价情况,评定一至五星级治安志愿者,按照不同星级享受相应奖励待遇。
浙江各县(市、区)全部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重点人员帮扶帮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社区治理、社会治安巡防等工作。杭州市江干区组织130余个“和事佬”协会,每年化解矛盾纠纷2000件,调解成功率90%以上。“邻里值班室”“睦邻派对”等一批社区组织服务品牌纷纷创建起来。
注重科技支撑 提升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
一些地方创造性地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最新科技成果来破解平安建设领域的难题,提升社会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江苏省开展公安机关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升级建设,坚持数据、情报、指挥一体化运作,实现了资源上依托大数据支撑,力量上集中大数据人才,研判上体现大数据思维,指挥上依靠大数据决策,功能上突出大数据服务,实战上强调大数据合成。
广东公安积极构建“视频云+大数据”平台,采用人脸动态识别技术,在特定环境下人脸动态识别准确率从20%提升到70%以上。通过科学布点、多维采集,利用视频大数据分析,创建了深夜出入等专业研判模型,智能发现可疑人员。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重点领域难题
各地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不断健全和完善政策法规,努力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针对“医闹”等突出问题,江西、天津等省市出台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上海、浙江、湖北、湖南、广东等省市出台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探索用法治手段处理医疗纠纷。其中,江西省在《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条例》实施后,医疗纠纷发生数量下降了33.2%。
为解决寄递物流行业安全管理问题,辽宁、广西、重庆、青海等地认真落实“三个100%”制度,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将企业配置X光机作为新申请快递业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取得了较好效果。
完善体制机制 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一些地方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和机制创新,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理顺条块关系,加强综合保障,激发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
上海市把街镇作为日常性服务和管理的基础单元,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权力下放;明确街道承担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等“八项职能”,经费支出由区财政全额保障;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规划参与权等“五项权力”;实行市、区职能部门职责下沉街道的准入制度,化解了街道“责任无限、权力有限、资源有限”的难题。
江西九江建立完善鄱阳湖联谊联防工作机制,在沿湖区域推行情感联谊、矛盾联调、问题联治、治安联防、平安联创“五联”工作机制,运用“互联网+湖区治理”模式,整合职能部门基础信息,提升监督管理、应急联动、查破案件、服务群众能力,湖区连续12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案(事)件。(本报记者 靳 昊 胡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