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公布《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提出报考者如有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
新的公考违规违纪办法,给作奸犯科者戴上最严紧箍咒,在罚则层面明确了公考的严肃性与正义性。这些年,公考作弊案丛生,不仅损害守法考生利益、扰乱公考秩序,某种意义上说,也戕害了公权力的信用与权威。公务员队伍禁绝作弊者,本质而言,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权的扎实之举。一方面,它从源头上表明了公考秉持的态度和初心,也提请考生权衡守法与违法的边际成本。另一方面,它从反面褒奖了诚信的价值,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题中之义。现实而言,制度或法律当然不是终点,侥幸或投机仍会在概率上发生,更重要的还是将新政的善意化为行政执行力,严厉打击公考舞弊行为,在每个环节,捍卫社会阶层有序流动的风清气正。
(原载于荆楚网 作者:邓海建 摘编: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