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27日 星期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电视剧购播不得以明星为议价标准

    作者:本报记者 李蕾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27日 09版)

        本报北京9月26日电(记者李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购播工作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电视剧行业的持续繁荣发展,电视剧演员队伍不断充实壮大,演员群体成为电视剧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重要力量。但近段时间以来,个别电视台片面以明星论价,客观上造成了拍摄制作成本结构不尽合理、分配比例失衡,影响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购播工作管理,规范电视剧购播评价体系、议价标准以及电视剧宣传行为等。要求各级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在电视剧购播工作中指定明星演员、划定明星演员范围、以明星演员为议价标准。尤其是上星播出的频道更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在各类宣传活动中要着重突出电视剧的思想内容、艺术风格、制作品质,以及主创团队共同参与的情况,不得在电视剧宣传片、访谈等宣传活动中过度炒作明星演员。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