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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12日 星期一

    公共自行车也是“公德车”

    作者:潘铎印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12日 10版)

        【新世说】

     

        据媒体报道,福建泉州市区公共自行车投入使用两个多月来,受到不少市民的关注与认可。但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巡查发现,一些市民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甚至出现一些不文明行为,主要表现为架空踩踏、立架上坐、故意反转车座等。

     

        目前,全国许多城市都投放了大量的公共自行车用于市民出行和游客旅游,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然而,“虐待”公共自行车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各地相关部门“请爱惜车辆”的呼吁从未停止过,媒体对不文明骑车行为的批评也未曾间断过,但不该“受伤”的公共自行车最终还是“受伤”了,有时甚至“遍体鳞伤”。因为有人不爱惜公共自行车,结果导致公共自行车严重损坏。

     

        投放公共自行车是一件便民利民的好事。如何维护这个公益设施,让它不受到伤害,拷问着市民的素质,更是一道考验城市文明水平的考题。公共自行车投入运行后,必然会带来租借返还、维修保养、防损防盗等一系列问题,这其中既有客观存在的问题,也有人为造成的问题。不管是客观还是人为,这些问题都影响着这项公共政策的效益发挥,而由此带来的损失将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公共自行车作为免费公共品,既需要有关部门细化管理,落实责任,更需要全体民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地政府和公共自行车运营方应有所作为,比如制定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办法,推出刚性的措施,对不文明用车、损坏车辆等行为进行处罚,实行刚性的法规约束,让政府出台的好政策行稳致远;再比如可以考虑推行黑名单制度,将屡次不听劝告的不文明骑车者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能租车,从道德层面来遏制一系列不文明租用车行为。有关部门还应该加强宣传教育,让市民明白故意损坏公共自行车的后果,培养和提升公民的整体文明素质,同时要加强监管,安装监控设备,运用智能化、网络化手段强化日常运营管理,杜绝不文明租车用车行为。

     

        公共自行车也是“公德车”,是检验人们公德意识和文明素养的试纸。爱护和保护公共自行车是每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期望每个人都带着公德心上路,让公共自行车这项公益事业更好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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