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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10日 星期六

    明星:名气越大 责任越大

    作者:闫伟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10日 09版)
    人大拟立法规范艺人职业道德,要求艺人德艺双馨。 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现象级】

     

        8月下旬,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接连发文,对明星的天价片酬、攀比炫富、过度受捧等问题作出明确限制。一时间,“明星”又一次成为热议焦点。作为一种大众文化的必然产物,明星现象的生成自有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潜在合理性,但由于其往往和高知名度、高影响力、高“粉丝”量、高话题性相伴而生,致使一些明星滋生出诸种为公众诟病的行为流弊,而对此只能从明星的主观层面寻求治本良方。

     

    明星光环不应只做卖点和噱头

     

        在影视剧演绎中,明星的最高境界是成为角色中的人物。这首先需要走进角色的灵魂,在“身入”的同时更要“心入”“情入”;其次需要推敲拿捏所塑造人物的精神气质,力求与作品的风格调性相协调而不龃龉、相融通而不隔膜;最后需要“个体服从整体”的胸怀和气量,在必要时甘当绿叶。

     

        任何事物都是双刃剑。对于明星而言,光环既有照亮和放大的正面效应,也有固化和失真的负面作用;同样,对于影视作品而言,明星元素既可能成为亮点也可能成为败笔,关键就在于明星与作品能否做到“人戏合一”。

     

        事实上,很大一部分作品仅把明星元素作为炫人耳目的卖点和噱头,并未将其真正内化为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屡屡出现人与戏相疏离的“两张皮”现象。相当数量的古装传奇、仙侠玄幻、青春偶像等题材的电视剧是这一弊病的重灾区。其间,耍帅扮酷者有之,装傻卖萌者有之,夸张搞怪者有之,抢戏霸屏者有之,就是难有与角色的水乳交融、与情节的无缝链接,纵有一批“忠粉”“铁粉”的疯狂追捧,依然难掩大多数观众“出戏”“穿越”的尴尬和无奈。

     

        更有一些致力于打造“超级阵容”的作品将明星元素植入每个边边角角,令观众在眼花缭乱的“星光”刺激中无暇品味故事和主题。可以说,这种“要阵容不要内容,要颜值不要价值”的倾向,已经从影视创作的正轨上严重“跑偏”。

     

        有人把演员划分为实力派和偶像派,并认为不可苛求后者的演技及其与作品的融入度。其实不然。电视剧《琅琊榜》《伪装者》等均有公认的所谓偶像派演员担纲主要角色,却成功地让观众深陷于剧作的情节、情感乃至情怀之中,而忽略了“明星”的存在。究其原因,就在于演员与角色的纵深黏合、演员之间的默契配合、好故事对演员的优化整合。诚然,所有演员都梦想成为明星,但梦想成真后应牢记“明星首先是一个演员”。只有包括明星在内的所有影视从业者回归到这样一种朴素认知,影视创作才能戒除浮躁、摈弃虚华,在尊重审美规律的基础上从“心”出发。

     

    公众形象离不开社会口碑

     

        说到底,影视明星是在观众的口碑中孕育而生的,没有了“粉丝”也就无所谓“明星”。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明星对于社会公众的态度与其事业前途息息相关。一个有担当的明星,不会把作为公众人物所拥有的无形资源当成倚仗资本,而是会把其看作责任与使命。这一方面体现在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善行义举,另一方面体现在对包括“粉丝”在内的社会公众的赤诚之心和正向引导。

     

        有些明星很享受被大批“粉丝”前呼后拥的优越感,公开场合不厌其烦地向“粉丝”索要“尖叫声”,私下里却对“粉丝”冷漠摆酷。相比之下,有些明星设身处地地站在“粉丝”立场上考虑问题,甚至为了他们的安全和健康不惜苦口婆心;还有些明星千方百计地培养“粉丝”的理智,力争将其行为上的狂热转化为精神上的励志,这对己、对人、对社会都善莫大焉。

     

        如果说“粉丝”群体终究还属小众范畴,那么将明星置于社会大众的宏观场域中就更可彰显其诚意与境界。近日,总局限制明星片酬的意见举措一石激起千层浪,绝大多数业内人士和社会公众均表示肯定与支持,但有个别明星站在自我立场上对此不以为然,宣称“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市场规则无可厚非。然而,经济学基本常识告诉我们,市场不是万能的,否则就不会有假冒伪劣、非法交易、资源失衡、虚幻泡沫等问题,因此市场需要监管和调控。动辄大大超过制片总投资50%的演员薪酬,除了能暂时吸附一批非理性“粉丝”带来虚火,对作品品质以及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都有害无益,对此加强管控乃文化产业发展和市场经济规律的题中应有之义。持否定态度的个别明星应当站位更高些、眼睛更亮些、视野更阔些、胸襟更大些,不然则难免一叶障目。

     

        名气越大,责任越大;光环越多,肩负越多。无论面对“粉丝”还是公众,明星只有做到诚善为本、将心比心,并且自觉按照示范者和引领者的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以优质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口碑提升在演艺事业上的生命力、号召力与影响力。

     

    德艺双馨才是最高境界

     

        日前,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会议上,《电影产业促进法》二审草案增加规定:“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确,“德艺双馨”理应成为所有文艺工作者的人格之本、事业之基,影视明星尤其不可例外。

     

        无德不足以立身,更遑论立业,“不修身而求令名于世者”,注定只能是妄想和徒劳。在明星群体中有一部分将“德”字抛于脑后之人,吸毒、嫖娼、酒驾等逾越法律底线者自不待言,生活糜烂、恶意炒作、蔑视行规、欺骗观众、攀比摆谱者也大有人在。有的为了搏出位、增加曝光率而大肆炒作私生活绯闻,有的在片场不背台词而仅用口型与对手搭戏,有的因为耍大牌和工作人员造成不必要冲突……凡此种种,对本人声誉和业界形象均造成不良影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著名表演艺术家李雪健虽然塑造了无数经典形象,是我国影视界唯一囊括全部个人表演奖项的“大满贯”,但他始终低调做人,踏实演戏,尽管年逾六旬,依然在近年的电影《老阿姨》、电视剧《少帅》《嘿,老头!》等作品中以精湛的演技征服了多个年龄段的观众。对于影视明星而言,若想摆脱昙花一现的速生速亡、成就久立常青的艺术生命,必须反求诸己、以德为先。尤其是广受青睐的知名演艺人士,其作为看家功夫的艺术本领须臾不能丢弃和荒废,切不可抱着功成名就的思想而怠慢,或者以疲于奔忙为借口而懒惰。

     

        事实上,不少明星在工作中已经习惯于捧着“功劳簿”吃老本,有人更是坦言“钻研业务知识基本只在成名之前”。艺无止境,不进则退。怀着侥幸和惰性心理游走于新人辈出的演艺界是岌岌可危的,长此以往,必然难逃“被后浪拍在沙滩上”的命运归宿。

     

        在武侠电影《一代宗师》开拍之前,梁朝伟、章子怡、张震等一众主演便各自“拜师学艺”,通过身体力行地苦修勤练来领悟各传统武术门派的精髓要义,最终以形神兼备的走心演绎成就了一部精品之作。这为所有影视明星带来启示:艺术功力和艺术造诣的养成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应永远秉持“在路上”的心态日积跬步、披荆斩棘。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了为什么出发。褪去光环、收起鲜花、背过掌声、熄灭灯光之后,影视明星应有的“初心”究竟是什么?就是那份真纯从艺的赤子之心、孜孜以求的进取之心、戏比天大的敬业之心、文化人的担当之心。树高千尺莫忘根,出人头地莫忘本。在“乱花渐欲迷人眼”之时,明星若能常常从灵魂深处反躬自省,或许便可醒目顿悟,是非了然于胸。

     

        (作者系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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