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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06日 星期二

    国家林业局指出

    降低大熊猫保护等级还为时过早

    作者:本报记者 李慧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06日 15版)

        本报北京9月5日电(记者李慧)针对近日一些媒体报道称,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发布报告,将大熊猫濒危等级从“濒危”降为“易危”。国家林业局5日发布消息认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报告是根据相关数据和技术指标,从理论上做出的判断。国家林业局作为大熊猫保护管理部门,着眼于实际工作情况和保护形势,认为大熊猫仍是濒危物种,将大熊猫保护等级降低还为时过早。

        “从目前来看,大熊猫所受的威胁以及濒危状况仍然不可忽视。如果降低其保护等级,保护工作出现怠慢和松懈,大熊猫种群和栖息地都将遭到不可逆的损失和破坏,已取得的保护成就会很快丧失,特别是部分局域小种群随时可能灭绝。因此,继续强调大熊猫的濒危性并不是危言耸听。”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栖息地破碎化仍是威胁大熊猫生存的主要因素。大熊猫仅分布在与川、陕、甘三省的狭窄地区,由于自然隔离和人为干扰等因素的影响,大熊猫野外种群被分割成33个局域种群。个体数量小于30只、具有灭绝风险的种群有22个,个体数量小于10只、具有高度灭绝风险的局域种群有18个。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未来80年大熊猫赖以生存的竹林中有三分之一可能会消失,将对大熊猫的生存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国家林业局将按照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物种的保护要求,加强大熊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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