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行】
当前,违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等不法现象屡禁不止,冲击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面对这种状况,如何为老百姓守好钱袋子显得尤为重要。山东成立金融安全防范打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对金融风险发现预警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饱和式”宣传
5月15日,济南市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在泉城广场举行,济南市金融办有关领导现场为市民提供防范非法集资咨询,发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竞赛试题答题卡,发放印有宣传内容的小礼品,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群众自觉抵制高利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的意识。
类似这样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遍布山东省各地。为突出抓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山东以“饱和式”宣传效果为目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教活动,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在“饱和式”宣传的同时,山东还明确规定,市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实施国内第一部综合性地方金融法规
规范金融类广告发布,抬高民间融资机构批准、设立门槛,赋予县级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相应职权,建立地方金融组织信息披露制度……今年7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地方金融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将“一行三局”监管之外的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业务活动纳入调整范围,并对监管的主体、措施、手段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实现地方金融发展和风险管控全覆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山东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说,这部法规的出台是山东金融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弥补了目前金融监管上的一些缺失。
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山东把推动金融改革发展、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摆在重要位置进行部署,金融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对全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保障和引领作用。
2013年山东率先对地方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当年12月,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推动17个市、137个县(市、区)设置金融工作办公室,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出台完善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在构建完善维护金融稳定工作机制上,山东还成立了省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全省金融稳定形势,研究防范化解政策措施。编制《山东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体系,积极协调化解处置风险事件。同时,山东积极指导做好企业流动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全力协调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出险企业、银行机构等各方,妥善处置风险事件,加强互信合作,防止风险蔓延。
(本报记者 赵秋丽 李志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