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改革】
19次涉及司改
2014年1月至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共召开26次会议,其中19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先后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为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
2个巡回法庭
2015年1月28日和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分别在广东省深圳市、辽宁省沈阳市揭牌。2015年,两个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653件。
2个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
2014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揭牌。随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也挂牌成立。2015年,北京四中院、上海三中院两个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结案件2961件。北京四分检、上海三分检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和办案机制,办理了一批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跨地区案件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海事等特殊类型案件。
3个知识产权法院
2014年11月6日,中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并于12月16日首次开庭;随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挂牌成立。
2015年,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872件,专业审判水平明显提升。
纠正23起重大刑事冤假错案
2013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共监督指导各级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重大刑事冤假错案23起,包括浙江“张氏叔侄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等案件,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24035名法官入额
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吉林、上海、湖北、广东、海南、青海等省市7个高级法院、95个中级法院、469个基层法院基本完成法官入额,共产生入额法官24035名,提高了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充实了一线审判力量。与此同时,第一批试点检察院也已完成员额内检察官的遴选。
95%立案率
全国法院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基本解决立案难问题,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敞开大门。
1.3万名人民陪审员
2015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截至2016年4月底,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全部按要求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3322人。2015年,全国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84.6万件。
1570万份裁判文书
截至今年2月,全国法院公开裁判文书1570万份、被执行人信息3560万条,直播庭审13万次,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倒逼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效率。改版后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全网智能化检索服务,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司法案例库和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
13省区市检察机关试点公益诉讼
自2015年7月起,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13个省区市的检察机关开始试点公益诉讼。截至今年3月,已对325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224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6件。对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山东、江苏、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益诉讼12件。
11项监督事项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共同在浙江、安徽、福建、重庆等10个省区市推进试点,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事项由7项增至11项,涵盖立案、撤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各关键环节。
6天审查起诉周期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沈阳、杭州、郑州、西安等18个城市的212个检察院开展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对3万余件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6天以内。
(数据来源: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