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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03日 星期三

    规范社团 不能只去掉“国字帽”

    作者:薛家明 《光明日报》( 2016年08月03日 02版)

        【网言】

     

        近日,民政部公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提出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样。

     

        山寨社团常常打着“中国”的名号,以假乱真、大肆敛财,企业依附山寨社团,攥取超额的利益。地方社团禁冠“国字头”,必然会遏制“山寨社团”的野蛮生长,但是规范社团不能只去掉一顶“国字帽”,更要砸掉山寨刚需,遏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心理,避免这些山寨社团通过包装手段进行二次诈骗。

     

        (原载于南方网 作者:薛家明 摘编:罗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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