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近日,民政部公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提出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样。
山寨社团常常打着“中国”的名号,以假乱真、大肆敛财,企业依附山寨社团,攥取超额的利益。地方社团禁冠“国字头”,必然会遏制“山寨社团”的野蛮生长,但是规范社团不能只去掉一顶“国字帽”,更要砸掉山寨刚需,遏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心理,避免这些山寨社团通过包装手段进行二次诈骗。
(原载于南方网 作者:薛家明 摘编:罗旭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