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日电(记者张翼)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最新数据,据对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4.8万家企业调查,2016年上半年,上述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61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名义增长未扣除价格因素),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文化及相关产业10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均实现增长,文化服务业快速增长。其中,5个行业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营业收入为2502亿元、增长29.7%,文化艺术服务业125亿元、增长19.8%,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496亿元、增长17.8%,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业712亿元、增长16.4%,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4341亿元、增长11.1%。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7122亿元,占全国的75.0%,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6019亿元、2554亿元和473亿元,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16.6%、7.1%和1.3%。从增长速度看,中部地区增长12.0%、西部地区增长9.9%,均高于东部地区7.1%的增速,而东北地区继续下降,降幅为7.0%。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和专用设备的生产等。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