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特别报道】
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陈海波)自进入汛期以来,部分省份遭遇洪涝灾害,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和供应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要求监管部门加强对救援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严格督促救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确保生产、运输、分发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尤其是做要好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
《风险提示》指出,应根据受灾地区特点和需要来选择适宜的救援食品,如清洁的包装饮用水、可常温保存的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乳类、肉类、果蔬类罐装食品)、含水量较低或干燥的食品(饼干等)、清洁的蔬菜水果(包括某些有助于预防肠道传染病的生大蒜)、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等。新鲜或冷冻的动物性产品、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类食品、非冷藏运送的熟肉熟鱼类制品等不宜作为救援食品。
《风险提示》要求,监管部门应对临时应急状态下的食物加工环境和供应地点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对洪涝导致霉变的粮食和食品,应依法及时处理,避免再次流入市场。加强对洪涝地区居民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公众不喝未经消毒处理的江河湖水、洪涝积水,不喝生水;不捞食、捡食水中、路边的不明动植物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