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9日电(记者杨亮)财政部近日印发公布的《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我国将形成较为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
为实现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这一任务目标,方案部署了深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改革,推行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制度,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财政宏观调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财政收入分配调节,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等七个方面的举措。
方案提出,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财政权力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将相应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在全面清理规范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收费项目基础上,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编制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还明确,要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完善增值税划分办法。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财政转移支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