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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18日 星期六

    住建部:

    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

    作者:本报记者 邱玥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18日 08版)

        本报北京6月17日电(记者邱玥)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名目繁多、数额巨大,企业负担沉重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在17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要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并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

     

        易军指出,从全国平均情况来看,各类保证金的总额占到企业年营业收入约10%。这些保证金大多以现金方式缴纳,通过对近两年情况大概估算,全国每年的保证金超上万亿元。同时很多业主没有及时按约定的时间返还给企业,给建筑业企业造成了很大负担。

     

        “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保证金问题,要加大清理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制度性的交易成本。”易军表示,一是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二是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收取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按时返还。三是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四是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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