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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14日 星期二

    科研经费不是“唐僧肉”

    作者:潘铎印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14日 13版)

        【杏坛小议】

     

        科技部不久前通报了6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详细情况。被通报的单位包括部分高校在内,存在以虚假票据列支材料费和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另据国家审计署审计公告,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科研经费作为一种公共资源,理应“好钢用在刀刃上”。然而现实中,由于制度的篱笆存在着漏洞,致使一些腐败人员钻了空子,科研经费遭遇形形色色的利益变现,沦为人人都想咬一口的“唐僧肉”。当前,一些科研机构和人员一边想方设法申请更多的经费,另一边则想方设法在发票上大做文章,科研经费成了一个筐,形形色色的开支都往里装,科研经费大量流逝,没能创造出太多成果,反而却制造出了不少科研“老板”和“富翁”,甚至催生出教授“贪污犯”。全国科研经费四成真正用于科技研发,六成用于开会、出差、接待等,令人惊诧!这也意味着国家对科研的财政投入越多,经费的浪费程度也越严重。

     

        科研经费问题频发,其根本原因是其管理制度存在着漏洞和缺陷,一方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粗放、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导致科研经费被滥用,甚至被侵占贪污。另一方面,源于科研经费报销制度不合理,一些高校往往忽视科研人员的人力成本、智力成本,迫使科研人员动歪脑筋用发票、差旅费为自己报销,科研经费遭到非法套取、挪用、侵占的报道屡见不鲜。科研经费腐败不仅导致宝贵的科研资金的流失,而且败坏了学术与科研伦理,毒化了社会风气,因此,必须得到严厉的治理。

     

        “创新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更离不开科研领域的风清气正。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科研经费和项目出现重大问题的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格查处科研经费使用中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弄虚作假、侵占贪污、失职渎职等行为,还要严格追责惩处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管理责任。进一步深化科研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科研规律、高效规范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创新驱动导向,引入公正、公平、公开的专家评审制度,破除科研经费被异化使用的现象。建立完善监管机制,严格预算管理制度和经费使用,加强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对科研项目立项、审批、评审、投入、检查、验收等实现全流程公开,确保科研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尊重和回应科研人员正当的利益诉求,提升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激发科研生产力和活力,更好地实现科研经费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科研经费不是“唐僧肉”。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监督巡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才能让科研经费的使用实现更多成果。

     

        (潘铎印,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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