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要说】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行的发布会上,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表示,未来如果科研经费用不完,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再上交,由原单位自主处理用于科研。
科研经费花不完不用上交了!一石激起千层浪。曾几何时,科研人员既要为科研经费的申请绞尽脑汁,又要为如何花光经费费尽心思。
“完善人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探索实行充分体现人才创新创造价值和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下放科研项目部分经费预算调整审批权。”这是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内容。
《意见》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从广大人才最期盼的事项改起,从制约人才发挥作用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各地各部门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旨在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科技部此番新政无疑是对《意见》的落实。
科研经费花不完,与以往僵化的管理体制有直接关系。加之,有些“民意”,用个别学者的不良行为对广大学者的应得利益进行道德绑架,否定学者的正当利益。的确有个别学者违规甚至违法使用科研经费,但这不能否定学者的正当利益。这犹如,劳动者应该获得工资和奖金,这与他是否用工资和奖金去吸毒,是两码事。
经费花不光有些时候是无法预料的。比如,在申请课题的时候,设备仪器是什么型号,结果过几年有新的型号,性能更高、指标更高,价格反而更便宜。而按照原来的规定,科研人员就不能选用新的、更便宜的设备。
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不善,不仅会降低科研水平,还会助长浮躁的学术风气,甚至滋生腐败。比如关于报销发票,以往到年底总是面临着不报销不行的尴尬,因为年底结账后剩下的钱会被转走。以致于总有些人违规拿假发票充数。长久下去,不仅打击科研积极性,而且必定导致共输。
如今,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科研人员终于不用再精心算计如何花钱了。只要用得合理、规范,即使课题验收了,剩余的科研经费也可以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自主支配,继续用于科研活动,避免拿发票和实物套现的情况。
王志刚指出,今后相关规定将尽可能考虑符合科学研究的规律和活动特点,让科研人员和承担科研项目任务的单位有更大的自主权。而这一变化的直接影响,就是让科研人员可以把更多心思放在专业上,更安心地从事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