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笔者认为,监督执纪既要讲原则,又要讲策略;既要靠勇气,又要靠科学的方式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达到最佳效果。
挺纪于“无病”前,把好预防关。名医讲究“不治已病治未病”,强调“防病”在前。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善于当“名医”,在预防上下功夫,做文章,既当黑脸,又当红脸,当好党员干部的“保健医生”,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学习引导,提高增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使其“不生病”“少生病”,保护好大多数党员干部。
挺纪于“查处”前,把好教育关。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两眼只盯着查处,把查案当作最大政绩和最终目的,而应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规上下功夫。如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苗头、倾向性问题,就要防微杜渐,堵塞漏洞。做到抓早、抓小,及时敲警钟,亮黄牌,闪红灯,“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把党员干部从违纪边缘拉回来,教育、挽救更多党员干部。
挺纪于“法律”前,把好执纪关。“四种形态”分四种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就是不让“好人”直接成为“阶下囚”。由此可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挺纪于法律前,严格监督执纪,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爱护和保护。刘铁男在庭审时声泪俱下地忏悔说:“如果我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走到今天。”这句话,不仅值得党员干部警醒,也值得党组织、执纪部门深思。
挺纪于“关键少数”前,把好领导关。人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领导干部就是“关键少数”。抓住“关键少数”,就会影响和带动“大多数”。这既是工作方法问题,也是原则问题。风成于上,俗形于下,上行下效。能否形成遵纪守规的良好风气,关键在于领导。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率先垂范,做遵纪守规的模范;执纪监督也要形成抓重点、重点抓,抓领导、领导抓的新格局。
(牛岩,作者系吉林省通化县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