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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3日 星期六

    公安部:

    决不允许电信诈骗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3日 03版)

        本报北京4月22日电(记者王昊魁)21日下午,来大陆协商两岸合作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事宜的台湾代表团与大陆公安机关就两岸合作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相互通报涉肯尼亚和涉马来西亚电信诈骗案件情况,就协助侦办案件、深化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的合作方式及双方关心的其他事宜进行了沟通。

        今年4月26日是《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7周年纪念日。双方认为,7年来,得益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环境,两岸执法部门在协议框架下密切配合,破获了很多电信诈骗、毒品、传销等广受关注的案件,相互遣返了一批通缉犯,认真开展调查取证等司法互助合作,为保护两岸人民福祉、维护两岸交流秩序、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当前,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愈演愈烈,涉案金额巨大,严重危害两岸民众利益,并存在犯罪向第三地蔓延、赃款返还难等突出问题。对此,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表示,加强执法合作、共同打击犯罪符合两岸人民的心愿,要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已经取得重大成果的基础上,共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有利于打击犯罪、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有利于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原则下,坚定不移地打击电信诈骗,无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都要全力缉拿归案、依法严厉惩处,决不允许他们逍遥法外。

        台湾代表团团长陈文琪对大陆公安机关的周到安排表示感谢。她说,台湾方面珍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以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希望与大陆方面充分协商,妥善解决肯尼亚、马来西亚等地涉台电信诈骗案件后续问题,并寻找新的方式,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共同打击侵害两岸民众利益的各类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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