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然而,由于起点低、底子薄,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据教育部最新统计,至2014年底,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70.5%,有近1/3的儿童无法接受学前教育;在农村尤其是连片特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遍在50%以下,不少贫困县甚至仅30%~40%。同时,还有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困难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等,他们中的大部分因经济困难、资源短缺而处于“入园难”困境。
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下,学前教育资源必然更紧张,压力将更大。据预测,每年将新增300万名学前儿童,按照现有学制3年内会新增900万名入园儿童。人口的刚性增加对教育公共服务挑战很大,首当其冲的是学前教育,1~2年内即将遭遇新需求的叠加压力!而同时,年轻夫妇是否愿生二胎,有两方面关键性因素:一是否影响就业——即是否有适宜的就业配套政策;二孩是否“容易”入园——即是否有更加充足的学前教育资源,且普及、普惠。在当前我国积极应对老龄化、鼓励“全面二孩”的形势下,加强教育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下大力气、着力补上学前教育资源的短板,既是百姓关注,也是国家发展与和谐稳定的需求。
总体思路上,一方面,应坚决推进实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要积极适应人口生育国策变化,未雨绸缪,主动谋划,特别是围绕着其中的重点问题、突出矛盾、薄弱环节,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新的体制机制与制度,以有效化解欠账的同时,积极应对新压力,满足新需求。主要的政策建议有:
首先,因势而谋,做好新形势下的事业发展目标规划调整与制度的顶层设计。组织多学科、跨领域力量,深度研究与预判“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下的人口增加及相应带来的教育增量,科学调整事业规划,包括规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数量发展,更要注重质量提升;园所设施建设,更要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并将之纳入国家“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同时要求纳入到各省市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
第二,抓紧建立与完善适应快速发展形势需要的学前教育管理新体制与财政投入体制——“省级统筹 以县为主”。全面提升我国各地领导统筹和投入保障的重心与层次,既适应国情、实事求是;又有利于加强新国策实施下统筹、领导扩大学前教育有效资源,推进事业积极、健康发展的能力。
第三,将人口变化与教育需求、城镇发展规划等密切结合,科学布局教育资源。新的资源发展,不能是简单的区域平均增量,而应把握这一机遇,作为资源再次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的调整时机,以进一步适应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规律,保障“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下,百姓能就近享有具有一定质量的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要注重研究制定好居民小区、乡镇街道幼儿园配套建设政策,保障城镇小区建到哪儿,幼儿园就必须配套建到哪儿。
第四,建立灵活开放的办园体制,以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除了必须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公办园,特别是利用公共财政大力推动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同时,要利用好已有存量,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的发展;并突破传统思维,以政策、财税优惠、师资建设、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帮助和支持民办园的发展,并引导与支持其更多选择举办普惠性民办园。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支持多类型混合制园的发展。
第五,用非常规的思路,多措并举有效增加学前教师。目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尚缺120万学前师资;各省市区,特别是乡镇农村、中西部贫困地区,都存在较大的学前师资缺口。这直接阻碍了一些已建园舍成为实际、有效的教育资源。教师是学前教育短板中的短板!因此,在“十三五”期间,必用非常规的、多措并举的思路,增强学前合格师资快速扩充能力。一方面,加强支持各地师范学校的建设发展,合理布局,做大做强,有效拓展各地高师、师专和幼师的教师培养与培训能力;另一方面,积极面向广大师范毕业生、在校生,综合性高校学生,招考、培训成为合格学前师资。同时,广开招纳大门,面向社会上有志从事学前教育并受过良好高等教育人群招考,并据其专业与相关基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适宜性差异化的培训。
第六,抓紧研制出台《学前教育法》,给新形势下学前教育积极发展有力保障。要在短时间内,真正、有效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并改革、创新,可持续地拓展学前教育能力,同时保障教师队伍建设与学前教育质量,最根本的,还在于尽快研究出台学前教育专门法——《学前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地位,规定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的责任;总结前期各地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举措,对新时期适宜的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以及学前师资队伍建设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以积极从容地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开放下的新形势,更保障并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国家督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