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哲学家那里,辩证法具有不同的形态,曾在各种不同意义上被使用。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应当如何看待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如何理解作为唯物辩证法根基的“现实”?马克思“重新发现辩证法”的历史路径又是怎样的?本版今天特组织刊发3篇文章,希望能在解答上述问题的同时,引发读者的思考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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